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如果可以,可能存在一些什么风险?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共同财产吗?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日常开销和教育费用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本期法问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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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
民间借贷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由于借条不规范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出具借条,贡律师认为,一份完整的合法有效的借条应注意以下内容:
1、借条名称。“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借条是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欠条是交易后应付款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的凭证,出具欠条的原因有很多,借贷、买卖、承包、加工、劳资等,仅凭欠条不足以证明讼争款项性质。
2、借款用途。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比如赌博、贩卖假币、吸毒、走私等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对于借款人已婚的,借条上最好注明借款用途用于借款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以便日后债权人可主张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
3、借贷双方名称。应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法定全名,由借款人亲笔签名捺印,并收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不可使用绰号、昵称、小名、将名字写成别字、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名字出具借条。
4、借款利息。应写清借款利息,注明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利率标准不超过年利率24%或月利率2%,年利率超过36%或月利率超过3%的利息约定无效。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款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现场书写。出借人应亲眼所见借款人现场亲笔签名捺印,不可马虎。签名需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或出借人自己的笔,防止借款人使用消字笔,书写后一段时间自动褪色甚至消失,防止他人代写借条,防止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代替原件。
2 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如果可以,可能存在一些什么风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不签署劳动合同和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对等关系,即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不意味着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即便单位与个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仍然应该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所以对于该问题而言,无论是否签署劳动合同,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的系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辞职是员工的权利,员工有权随时提出辞职,但有以下几个风险点需要注意:
1、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试用期后需要提前30日),如果员工因为没有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就不辞而别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如临时找其他人员代替该岗位的费用等,单位可以仲裁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2、对于员工因单位没有合规发放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的被迫离职,则无需提前通知,提出后即产生劳动关系解除的效果。
3、
对于签署过服务期协议的员工,虽然单方解除也是员工的权利,但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在约定的服务期未满前就离职的,需要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两种情形:
一、原则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且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日常开销和教育费用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
律师观点: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日常开销及教育费用)如何承担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
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而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抚养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抚养费。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共同财产吗?......
作者:贡小娟 杜向杰 王翔宇 刘天琦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怎样写借条,才可以使借条合法有效?没有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离职,如果可以,可能存在一些什么风险?婚后继承的遗产算共同财产吗?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日常开销和教育费用能否要求另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