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概况——土耳其篇(上)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土耳其位于亚洲最西部,横跨欧亚两大洲,国土面积78.36万平方公里,其中97%位于亚洲西部的小亚细亚半岛,3%位于欧洲的巴尔干半岛。土耳其三面环海,北为黑海,西为爱琴海和马尔马拉海,南为地中海。

土耳其位于亚洲最西部,横跨欧亚两大洲,国土面积78.36万平方公里,其中97%位于亚洲西部的小亚细亚半岛,3%位于欧洲的巴尔干半岛。土耳其三面环海,北为黑海,西为爱琴海和马尔马拉海,南为地中海。土耳其与亚、欧八个国家相邻,陆地边境线长2648公里。
近十年来,土耳其政治、社会趋于稳定,经济高速发展,投资环境日益改善。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发布的2013-2015年世界投资前景调查报告,土耳其在世界各国中排在前20位。其目前已成为全球第17大经济体,中东第一大经济体;而土耳其的战略性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区域至关重要的产品、服务、人员和技术集散地。
土耳其是与中国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伙伴。土耳其政府设定了2023年跻身全球前十大经济体的发展目标。土耳其与中国发展阶段相同,技术水平详尽,商业文化相通,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
土耳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土耳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包括《专利保护法》、《工业设计保护法》、《地理标记保护法》、《商标保护法》及《商标保护法实施细则》、《智力和艺术作品法》(即著作权法)、《著作权作者相邻权细则》等。
专利
土耳其通过授予专利权和实用新型对发明创造给予保护,规定了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期限、终止、无效等。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进行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未进行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权,保护期限为7年,但是7年内进行了实质性审查,保护期限展延至20年。以上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不可续展。
专利权的优先权:申请人系《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或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但在该成员国居住或有商业活动的,在土耳其就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提出申请的,可以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在优先期内,任何第三方申请专利权均被视为无效;土耳其自然人或法人在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专利的,可享有《巴黎公约》规定的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在土耳其政府主办的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或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举办的展览会上首次公开其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自首次公开之日起12个月内,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
土耳其主要规范商标的注册申请、续展、转让、使用管理等。《商标法》规定,“商标”包括产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的优先权:申请人系《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或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自然人或法人,但在该成员国居住或有商业活动的,在土耳其就相同产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若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未要求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土耳其《商标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将注册商标从原有产品移至其他产品、包装上的,将被处以1-2年徒刑,并处以3-6亿里拉的罚金;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注册商标、转让注册商标的,处以2-3年徒刑,并处以6-10亿里拉的罚金;若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处以2-4年的徒刑,处以6-10亿里拉的罚金,并责令停业不超过一年。
土耳其《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依据法律程序可要求停止侵害;赔偿专利权人的物质和精神损失;没收侵权人生产的或进口的侵权产品;向社会公众公布处罚决定等。
部分文献来源于:土耳其国别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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