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带一路”高地开放,国内外人员交流愈加频繁,涉外婚姻也成为人们关注话题。本文将从涉外离婚角度展开数据分析并重点关注司法裁判倾向。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率先布局西南地区主要城市的综合型律所,本报告重点关注了整个西南地区(云贵川渝)的涉外离婚案件。
一大数据报告数据来源
时间:2022年5月28日之前
案例来源:Alpha案例库
案由:离婚纠纷
检索条件:
地域: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全文:涉外
案件数量:55件
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5月28日
备注:1.经检索裁判文书网,相同检索条件下案件数量相似;
2、尽管数据采集的时间是2022年5月28日前,且因裁判文书通过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规定于2014年1月1日才生效,之前的案例主要来源于各法院官网。因此,实际采集案例时间区间主要集中在2012年至2022年5月28日,但最早案例可追溯至2007年。
二裁判要旨分析
(一)涉外离婚定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520条,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或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离婚纠纷。
由于港澳台地区的特殊性,且在登记时亦在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因此在归类时,为便于统计,将涉港澳台地区的离婚纠纷也归属于涉外离婚纠纷。
通过查阅检索案例,笔者发现因夫妻一方为外国人被定义为涉外婚姻占大多数,少量案件因夫妻一方定居国外满一年而被定义为涉外婚姻。其中缅甸国籍配偶占比较大,其次为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日本。
此外,笔者经检索发现一例国内法院无管辖权的案例【案号:(2013)中区法民初字第09448号】,原因在于夫妻双方均不是中国公民,双方之间不存在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协议,案件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管辖,案件争议的主要事实亦不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二)涉外离婚送达程序
涉外离婚的难点在于送达的困难,如受送达人在国内,则适用国内普通送达流程;如受送达人在国外,则需通过涉外送达程序要求向其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请求外国法院送达文书有以下几种途径:公约送达途径、条约送达途径、使领馆送达途径和外交送达途径。司法实践中,承办人需要根据受送达人的国籍或居住地,选择相应的送达途径。
此外,当事人还需要承担有资质翻译公司翻译相关需送达文书的翻译费用。
(三)是否准许双方离婚
通过统计,判决离婚和不离婚的案例比例分别为87%、13%。笔者经过查阅发现,大部分案件第一次即直接判决离婚。主要缘由系原被告双方分居多年且多数已无法取得联系,一小部分案例因双方结婚时间不足一年且基本未共同生活无子女而由法院认定感情不深直接判决离婚。
判决不离婚的案件均为第一次离婚,被告明确表示不离婚或者异地工作但持续养家的,一般第一次判不离,原告未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第一次判不离。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准许了双方离婚。比较有趣的一个案例是法院认为双方通过民俗离婚后再次起诉,视为感情破裂。裁判的依据和第二次起诉离婚类似。【案号:(2014)瑞民一初字第118号】
(四)子女抚养权归属
子女的抚养权同非涉外离婚原则相同,但涉外离婚案例比较特殊的是子女往往随某一方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基本上将抚养权归属于共同生活一方。
(五)财产分割
大部分案件原告仅起诉离婚和子女抚养权,未要求财产分割。而请求财产分割的大部分案件被告均未到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因无法核实,法院一般暂不予处理;若双方均到庭,则按照一般离婚纠纷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三检索结果可视化
本次检索获取了离婚纠纷2022年5月28日前共55篇裁判文书。
(一)整体情况分析
对比西南地区和全国各省的数据后发现,西南地区的涉外离婚案件量相对较少,且大体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与全国案件数量呈U型波动有所差异。同时,东北和东南沿海与东亚边界接壤的省份涉外离婚案件较多。
(西南地区)
从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离婚纠纷案例数量从2015年后基本呈现逐年下降的变化趋势。
(西南地区)
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离婚纠纷案例主要集中在云南省、重庆市、四川省,分别占比54.55%、21.82%、16.36%。其中云南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30件,这或许与云南地处边界有更多跨国交流有因果关系。
(全国)
从上方的年份分布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离婚纠纷案例数量从2015年后呈现U型反弹的变化趋势。
(全国)
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离婚纠纷案例主要集中在辽宁省、福建省、吉林省,分别占比30.74%、22.88%、20.52%。其中辽宁省的案件量最多,达到1001件。(注:此处显示该条件下案例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
(二)程序分类
从上面的程序分类统计可以得出离婚纠纷下当前的审理程序分布状况,其中一审案件有50件,二审案件有3件,执行案件有2件,并能够推算出一审上诉率约为6.00%。
(三)裁判结果
因二审和执行案件数量较少,本文主要分析一审裁判结果,其中直接判决离婚的案件占大多数。
(四)审理期限可视化
通过对审理期限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当前条件下的审理时间更多处在91-180天的区间内,平均时间为171天。这主要是因为涉外离婚案件的送达程序相对耗时所致。此外,因判决送达时间未计入审限,因此实际涉外离婚所需时间会更长一些,笔者曾办理的一起涉日离婚诉讼前后历时近2年方离婚成功。
(五)法院
通过对法院的可视化分析可以看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由多至少的法院分别为瑞丽市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六)高频法条
此处统计了离婚纠纷案件中所有被援引的高频实体法条(见下表)。需要说明的是,婚姻法现已无效,并由《民法典》替代,但其核心精神是不变的。
以上为笔者梳理的西南地区涉外离婚大数据分析报告和总结的裁判要旨分析,欢迎讨论。
西南地区涉外离婚纠纷大数据报告
作者:张燕来源: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随着“一带一路”高地开放,国内外人员交流愈加频繁,涉外婚姻也成为人们关注话题。本文将从涉外离婚角度展开数据分析并重点关注司法裁判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