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出事故,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

来源: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车主给机动车购买保险以求规避风险,但如果车主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又该如何赔偿呢?

车主给机动车购买保险以求规避风险,但如果车主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又该如何赔偿呢?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的某天晚上,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驾驶员张某、乘客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和张某将王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阿克苏垦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近30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和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有权要求侵权人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结合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划分,确认王某承担70%的主要责任,张某承担30%的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
因王某与保险公司签订商业保险合同时,明确约定了酒驾属免责事由,且王某签字确认,所以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应由王某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故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张某和刘某各项合理损失,剩余约10万余元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我们常常听到“酒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拒赔”,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更严谨的说法应该是酒后驾驶出现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所投的商业保险都是拒赔的。而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方的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投保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保障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从而切实有效的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明确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赋予了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后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体现出了交强险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
保险只为合法行为兜底,不为违法行为买单。广大驾驶人员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安全驾驶才是最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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