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员工离职可以申请补偿金的情形?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由夫妻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给个人的房产,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装修,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在什么情况下辞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赔偿金?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由夫妻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给个人的房产,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装修,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在什么情况下辞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赔偿金?离职赔偿金应如何计算?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本期法问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您在后台留言,写下您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我们每周都会从中选出3-5个,请专业领域的律师替您作出解答。
1、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否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
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是一般保证,保证债务诉讼时效随着主债务一起中断;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3、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债权人实施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要求履行义务、起诉等行为时,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产生中断的后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由夫妻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给个人的房产,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装修,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观点:
如该房屋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产权依法属于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对于房屋的装修增值部分,如双方离婚,购房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相关法律法规及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房屋的装修、改建、翻新既不属于孳息,也不属于自然增值,法律上应称为添附,会对房屋的价值产生一定影响,离婚时应对该部分价值进行分割。
3、在什么情况下辞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应如何计算?
首先,员工辞职时是否可以在单位拿到经济补偿金需要看员工的离职理由,如员工是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则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是被迫从单位离职的,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何为“员工被迫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因下列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欺诈胁迫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最后,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N,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 N为员工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的代称: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关于员工的工资标准,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为基数,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北京地区最新的社平3倍工资是35145元/月,员工工资高于上述标准的,单位按照35145元/月标准核算员工经济补偿金即可)。
    4、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这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性规定。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合作作品包含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和不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两种类型。二者在权利归属上都是共同属于各个作者,但是因合作作品类型的不同,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由此可知,不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必须经合作作者协商后方可行使;在无法协商一致时,合作作者无权禁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共有著作权;合作作者单独行使共有著作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合作作者获得报酬的权利。
    2、对于可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因此,共同创作作品的所有作者共同享有对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对该部分作品的使用,各作者完全可以单独决定,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