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风险

来源:凌科安时法律评论

文章摘要
一、物流行业概况 物流业系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货运代理业和信息业等为一身,是一种综合性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并支持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
一、物流行业概况
物流业系集交通运输业、仓储业、货运代理业和信息业等为一身,是一种综合性的复合型服务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并支持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信息技术的出现和供应链管理的发展,使传统的物流业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转变为互联网+模式下的运作自动化和管理高效化的现代物流业,既提高了物流行业的服务水平,又减少了自然资源和市场资源的消耗,实现智能物流。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都将物流业的发展列为重点,指出应该要减轻物流企业的税负,促进物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税收政策对物流业的影响巨大,因此,掌握并运用物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至关重要。
二、物流企业的涉税情况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下,物流企业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车船税等,其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物流企业税负中占比较高。物流企业因日常经营活动所涉税种的征税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税种

征税范围

税率/税额

1

增值税

交通运输业服务(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9%

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6%

2

企业所得税

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

25%

3

房产税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

1.2%

房产租金收入

12%

4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大城市)

1.5-30元/㎡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中等城市)

1.2-24元/㎡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小城市)

0.9-18元/㎡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

5

车船税

货车

16-120元/整备质量每吨

挂车

货车税额的50%/整备质量每吨

机动船舶

3-6元/净吨位每吨

6

印花税

货物运输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在市区)

7%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在县城、镇)

5%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在市区、县城或镇)

1%


三、物流企业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为降低物流成本,我国为物流企业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其中以土地优惠政策为主,还有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及部分针对特殊从业人群的优惠政策。下表就物流企业所涉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简要梳理。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序号

税收优惠主体

税收优惠内容

税收优惠期限

政策来源

1

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的物流企业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

2018年5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

2

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的物流企业

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

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


(二)增值税

序号

税收优惠主体

税收优惠内容

政策来源

1

安置残疾人的企业

限额即征即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

小规模纳税人

(1、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2、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1、免征增值税;

2、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三)企业所得税

序号

税收优惠主体

税收优惠内容

政策来源

1

吸纳残疾人就业企业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2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

按人数定额扣减

《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3

小型微利企业(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1、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所得额,税率减按20%;

2、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所得额,税率减按20%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四、物流企业在江西省的税收优惠政策
物流企业在江西省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被国家税务总局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及小微企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税收优惠主体

税收优惠内容

税收优惠期限

政策来源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9]13号)

2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纳入试点范围的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专用发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自2018年6月1日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五、税务风险
(一)收入类别混淆,错开发票,引发虚开发票风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从事交通运输业服务应按9%的税率纳税,从事物流辅助服务按6%的税率纳税。
上述文件规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
在物流行业的经营过程中,因物流辅助服务的增值税税率较低,物流企业会强行将“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目开具成“物流辅助服务”税目,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二)收入核算不准确,存在从高适用税率风险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分别核算不同业务的销售额,而是将收取的运费作为收派服务进行申报纳税。若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则将从高适用税率,多缴纳税款。
(三)进项税额抵扣风险
物流企业既有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也有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一经选定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36个月内不得变更。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是,有的物流企业未将进项税额合理区分,存在多抵扣进项税额的风险。
六、把控税务风险和节税的建议
物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多种业务,但开具发票需要谨慎,若税率较低的物流辅助服务收入在营业收入占比较高,易引起税务机关注意;同时,物流企业应当尽可能依法合理降低税负。因此,物流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1、规范开票,发票开具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票、款、物相符;
2、多种业务并存时,一定要进行单独核算,做到账务清晰,并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适用相应的税率计算税额;
3、因物流企业成本中运输费用较多,应尽可能按照类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的加油票都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政策要求完成相应资料准备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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