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已进入第三个年头。虽然凛冬未尽, 仍处艰难时刻, 但科学和专家告诉我们, 在疫苗和药物的帮助下, 世界终将重启。
回顾新冠病毒大流行前, 为促进投资商贸活动, 便利跨境人员流动及商务交流, 早从20年前的2002年起, 以德国、荷兰为代表的多个欧洲国家先后与中国签订了双边社保互免协议, 免除从一签约国前往另一签约国工作的人员部分社保缴纳义务。伴随中欧间经贸往来的加深互动, 最新的中国-塞尔维亚双边社保互免协议于2021年2月1日正式生效。至此, 欧洲地区已有8个国家与中国间有生效的双边社保互免协议。
对探索海外市场的中资企业及企业家而言, 中资雇员得以免除在当地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很大程度上节省了人力资源成本, 尤其在社保缴纳比例相对很高的一些欧洲高福利国家; 也避免了因不同国家签证要求导致的非必要劳动关系变更, 简化相关手续, 便捷管理。这对促进和便利中资在该等缔约国(德国、丹麦、芬兰、瑞士、荷兰、西班牙、卢森堡、塞尔维亚)进行投资并购、开拓市场, 均起到积极作用。
通力律师深耕欧洲市场多年, 在为出海中资企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本文将对目前已有的8个欧洲国家与中国签订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的内容进行简要梳理, 以便参考。因该类双边协定中, 中国与另一签约国适用免除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范围并不完全对等, 本文将仅梳理中方适用免除缴纳外国相关社会保险的情况。







中资企业境外运营合规实务系列: 中国与欧洲八国之间双边社保互免协定简介
作者:杨玉华 于杨来源:通力律师

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已进入第三个年头。虽然凛冬未尽, 仍处艰难时刻, 但科学和专家告诉我们, 在疫苗和药物的帮助下, 世界终将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