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概况—俄罗斯篇(下)

来源:德恒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致力于利用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外观设计等)作为激励创新与创造手段的联合国机构。

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致力于利用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外观设计等)作为激励创新与创造手段的联合国机构。该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财力是用于同发展中国家进行开发合作,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发明创造和文艺创作活动,以利于其科技、文化和经济的发展。
中国和俄罗斯作为WIPO的成员国,在此列举双方共同加入的国家公约:
WIPO管理的国际公约:
《商标法新加坡条约》
《商标法条约》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专利合作条约(PCT)》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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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国和俄罗斯共同加入的还包括一些知识产权相关的多边条约,列举如下:
知识产权相关多边条约
《国家及财产管辖豁免公约》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世界贸易组织(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1994)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公约》
《保护植物新品种国际公约(UPOV)》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公约》(I)
《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公约》(II)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III)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公约》(IV)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
《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1952年9月6日世界版权公约,及其有关第十七条的附加声明与有关第十一条相关的决议
世界版权公约,及其有关第十七条的附加声明与有关第十一条相关的决议,于1971年7月24日修订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TO)》
《残疾人权利公约》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
《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议定书》
中俄双边贸易
中国与俄罗斯在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首先在1990年,中苏签署《中苏政府贸易协定》,建立了两国经贸磋商机制。之后双方还签署了《中俄政府间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中俄政府间关于解决政府贷款债务的协定》《中俄政府间关于共同开发森林资源合作的协定》。
中俄知识产权交往
2015年
8月28日,第三届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蒙古国知识产权局局长辛巴特、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柳波芙·基里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研讨会期间,中蒙俄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共同签署了《中蒙俄知识产权局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在三局间建立局长级对话机制,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人员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商业化等诸多领域开展交流合作,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多边国际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议题交流意见、交换看法。
2014年
9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率团参加在俄罗斯莫斯科举行的第二届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并致辞。在俄期间,何志敏分别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和蒙古国知识产权局举行双边会谈。本届中蒙俄知识产权研讨会的主题是“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解决机制”。
2013年
9月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京会见了来访的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局长鲍里斯·西蒙诺夫一行。田力普表示,9月5日,G20领导人峰会在俄罗斯圣彼得堡隆重召开,此次会谈与之遥相呼应,希望能有丰富的会谈成果,加深两局的友谊,加强双边合作。
截至2013年7月,俄罗斯在华共提交专利申请2131件,授权量为879件。2012年,俄罗斯在华共提交专利申请18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9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3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1件。
2012年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谅解备忘录》,中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将于2012年7月1日启动。这是中俄两局双边合作取得的重大成果。
3月9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在京会见了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处长欧普拉契科·瓦拉迪米先生及俄罗斯联邦工业产权院副司长朱拉维列夫·安迪先生一行。双方就中俄两局双边合作及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交换了意见和看法。
部分文献来源于:俄罗斯国别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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