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工作输出或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及其文档、产品研发资料、产品设计和加工图纸、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网站内容、发表的文章等,这些常见的工作输出或成果都可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一、要点解析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我们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著作权的侵权要综合考虑著作权保护范围、著作权归属、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等因素。如果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具有违法性、给著作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害或存在损害的可能性、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那么就可以认定该行为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二、律师建议
企业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范和应对:
1、企业的产品图纸、研发资料等都是经过技术创作活动产生,如果这些技术资料有条件构成商业秘密的,可以对其通过商业秘密途径进行保护;如果产品图纸和研发资料等所表述的技术方案满足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等要求,足以构成专利技术方案,则可以权衡和选择,通过“公开换保护”的思路,对该技术方案申请专利,以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2、通过与员工签订合同或协议等方式明确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没有特别约定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职务作品归个人或归法人。
3、完善企业内部著作权保护机制,通过与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方式有效防范技术资料的泄密风险。
4、《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犯罪,企业经营应注意刑民交叉的防范,杜绝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综上,企业应及时构建“确权-防控-管理-维权”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根据自身情况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企业涉及的相关著作权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避免或降低产生著作权纠纷的风险,同时借助行政与司法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企业有哪些成果受著作权保护?如何防范侵权行为?
作者:艾超来源:海辉律师事务所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常见的工作输出或成果包括:计算机软件及其文档、产品研发资料、产品设计和加工图纸、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内部各种规章制度、网站内容、发表的文章等,这些常见的工作输出或成果都可以受到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