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股权转让如何办理可以节约个人所得税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享受低于正常价格转让,并进行计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享受低于正常价格转让,并进行计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然人间股权转让取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应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核定。但是个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公平交易价格以下成交,个人收入所得税将较低或者可以不交。“正当理由”主要包括: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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