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员工在家办公,企业可以降低工资发放标准吗?

来源:简法Lagom

文章摘要
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合法发放和调整成了企业最为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 各部门出台了多项规定保障疫情期间用工稳定。 作为企业,怎样发放工资才符合法律规定?

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合法发放和调整成了企业最为关心的法律问题之一。
各部门出台了多项规定保障疫情期间用工稳定。
作为企业,怎样发放工资才符合法律规定?本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多年法律从业经验,解析如下(因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仅供北京地区企业参考):
01、对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不包含医护人员),如何支付工资?
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企业应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治疗解除后,员工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当地规定核定医疗期,并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2、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工资如何发放?
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03、职工自行隔离的14天,企业如何支付工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京职工,应于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在14天里,企业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远程办公或安排员工休带薪年假。
04、对于在家办公的员工,其工资标准是否应当与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保持一致?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05、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能否调整薪酬标准?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实行轮岗调休。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06、企业停工停产的,如何向员工支付工资?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各地不同,北京市生活费的标准是最低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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