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婚姻诈骗案件

来源:海北中院

文章摘要
近日,门源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婚姻诈骗案件,涉案被告人桓某把婚姻当作获利手段,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最终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近日,门源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婚姻诈骗案件,涉案被告人桓某把婚姻当作获利手段,以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最终获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8年9月刘某通过手机微信与被告人桓某相识,得知刘某单身后被告人故意隐瞒自己与他人已婚的事实,虚构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提出愿与被害人刘某结婚共同生活,两人经过短暂相处后便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时桓某向刘某索取“彩礼”29000余元。婚后数日桓某以两人感情不和为由提出分手,并借机离开。桓某以婚姻为幌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骗取他人财物29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门源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桓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寄语:婚姻诈骗俗称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单身人士,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尤其对刚接触、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家世背景、人际关系,切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约之言”,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提高警惕,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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