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7年开始,企业刑事合规受到更多的重视和关注,各个企业都将“刑事合规”提上议事日程。近年来,企业被刑事追责的案例日趋增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莫大的威胁。同时企业成为刑事犯罪被害人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导致企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鉴于刑事追诉严酷,后果重、纠错难,以及刑事损害结果的难以恢复、赔偿困难,刑事合规对企业的价值之重怎么估计都不为过。许多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是处于一种“无意识犯罪”风险中,企业往往对自己决策或行动可能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认知,只能通过刑事律师专业眼光才能有效识别刑事风险,进而避开、减少、控制、化解刑事风险,而这就是现在越来越提倡的企业刑事合规业务。
以下笔者结合对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就企业刑事合规的构建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特点分析
笔者对2019年-2020年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判决和不起诉决定书进行分析(详见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系列文章),并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历年发布的 《全国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研究报告》,总结出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发生特点,对建立企业刑事合规提供数据和案例依据。
(一)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高发罪名

(二)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建工企业作为刑事被害人的高发罪名

(三)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犯罪主体分布

(四)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施工各阶段高发罪名
根据2017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建筑行业在工程承揽阶段犯罪案件数及发案率居所有行业首位,占到了35.6%,主要涉及的罪名按照罪名触犯频次,依次为: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同诈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印章罪。
在施工合同签订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伪造印章罪。
业务分包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
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
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假诉讼罪。
从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看企业刑事合规之构建
根据以上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对构建企业刑事合规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业刑事合规的着力点应当根据企业性质、考虑企业客户的具体需求,注重打造专项刑事合规计划。
每个企业基于其性质、业务范围、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方式,都会面临不同的刑事合规风险。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刑事合规计划也应选取不同的重点方向及应对路径。国有企业由于国家行政监管部门对企业合规的强力推进,具有建立企业合规机制的压力和动力,律师主要方向应为注重刑事合规计划的有效性。而民营企业目前从实践来看,却缺少建立企业合规机制的动力,需要律师以个案为突破口,以刑事法律风险的敏锐视角,以小见大,善于从企业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 内部管理事件、刑事案件中发现造成企业风险的原因,并进行刑事风险等级评估,并通过培训宣讲转变企业观念,促使企业制定刑事合规方案。另外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企业,在企业中居于不同管理岗位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刑事风险大相径庭,需要具体对待。
律师或企业在建立合规方案时,应首先进行刑事合规风险的评估,根据企业近年来受到监管调查、执法处罚、刑事追诉、以及实行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发生的情况,发现该企业特有的刑事合规风险,列出刑事合规风险清单,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依次开展刑事合规计划的设计。例如根据上述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建工领域最主要的刑事合规风险应为商业贿赂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对建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刑事合规风险则主要来自于项目分包后的项目经理和实际施工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企业刑事合规必须建立在对国家及地方政治、经济及政策环境全面了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树立审查的思维方式,要有问题意识和风险意识,并善于总结,摸清某类型企业的刑事风险规律,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刑事合规方案。
企业的刑事风险与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经济上行、下行或转型,都可能引爆相关领域的刑事风险。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直接关系到犯罪范围的大小和执法力度的强弱,往往预示着相关领域社会治理方式与力度的变化,从前没有刑事风险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极有可能在法律变动之后成为某种刑事高危行为。因此,要做好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必须建立在对企业有关政策、立法背景了解的前提下,积极发现该类型企业的刑事案件发生规律,以大数据检索报告、公司经营各环节的刑事风险调研结果为基础,通过对企业刑事风险点排查梳理,并对风险原因及危险等级进行评估,注重打造专项合规计划,才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并行之有效的刑事合规方案。
同时,律师应当依托自己现有的法律顾问资源,对顾问单位每年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梳理,从审查的角度发现企业风险发生的规律,并从全面综合考虑的角度,既注重民事、行政法律风险,更重视刑事法律风险,并对顾问单位委托的每一事项,要注重细节,要有问题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从顾问单位委托的事项中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及时进行总结,从中找出规律,找准客户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痛点,充分显化其服务需求,基于律师对其顾问单位的充分了解,往往所推荐的刑事合规方案能恰如其分,并通过主动提供稀缺服务产品,增加客户粘度。从小事做起,加上敏锐的刑事法律风险意识,自然能呈现刑事合规的专项服务价值。
例如,通过对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合同诈骗类犯罪是建工企业高发的罪名之一,企业既是犯罪主体,也往往是被害人,律师可以针对企业合同管理,根据合同诈骗罪在建工领域的特点、易发生阶段、易犯主体,合同诈骗内容,并结合所需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专门的刑事合规方案。
总之,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其所处环境的变化、企业运行的现实状况,“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地提出的刑事合规方案,是企业刑事合规所追求的核心目标与应然路径。
(三)律师、企业要站在全面的角度去看待刑事合规,要将企业涉民事纠纷、涉嫌行政违法违规、与刑事合规相联系,将案件阻止在在刑事立案的大门之外,同时要从避免企业被追诉和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的两个角度来构建企业刑事合规。
合规是实现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一套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管理机制,同时也是保证企业面临执法调查时获得监管激励或刑罚激励的重要方法,刑事合规仅是企业合规体系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建立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时,不能仅仅定位于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而应当从企业全面的合规治理角度,从民法、行政法、刑法、环境法等多个领域,避免合规风险。要注重从企业涉经济纠纷、涉行政违法违规以及内部管理的事件中,找出符合企业性质、经营业务的风险要点,打造基于风险的合规计划。同时要使合规计划在预防合规风险、监控违规行为、应对违规事件、避免刑事追诉和防止成为刑事被害人方面发挥确实有效的作用,要考虑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在行政监管和刑事立案的空隙中探寻刑事合规的最大空间,帮助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提供专业化和有效化的合规产品。例如通过对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建工企业应当在合同管理、施工安全、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涉行政监管方面,注重合规风险,避免由行政违法违规转变为刑事责任。
另外,纵观我国目前在企业刑事合规方面的做法及相关文章,均将如何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将企业员工责任与单位责任相切割以及企业被追诉后如何通过刑事合规争取不起诉作为刑事合规内容的重点。诚然,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是刑事合规的应有之意,但是刑事合规还应当具有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的重要内容。从上述建工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也可以看出,除了企业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行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伪造印章罪、涉发票类犯罪、涉土地类犯罪等多数罪名外,其他建工领域的刑事犯罪被害人以建工企业居多,尤其是合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建工企业更是深受其害,往往因此遭受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其他诸如职务类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挪用公款)其被害人也是企业本身。因此,企业和律师在制定刑事合规方案时,应当全面考虑,结合企业实际,总结类案规律,将避免企业被追诉和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都作为重要内容,才能使企业刑事合规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避免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
2017年开始,企业刑事合规受到更多的重视和关注,各个企业都将“刑事合规”提上议事日程。近年来,企业被刑事追责的案例日趋增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莫大的威胁。同时企业成为刑事犯罪被害人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导致企业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鉴于刑事追诉严酷,后果重、纠错难,以及刑事损害结果的难以恢复、赔偿困难,刑事合规对企业的价值之重怎么估计都不为过。许多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是处于一种“无意识犯罪”风险中,企业往往对自己决策或行动可能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认知,只能通过刑事律师专业眼光才能有效识别刑事风险,进而避开、减少、控制、化解刑事风险,而这就是现在越来越提倡的企业刑事合规业务。
以下笔者结合对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就企业刑事合规的构建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特点分析
笔者对2019年-2020年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判决和不起诉决定书进行分析(详见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系列文章),并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历年发布的 《全国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研究报告》,总结出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发生特点,对建立企业刑事合规提供数据和案例依据。
(一)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高发罪名

(二)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建工企业作为刑事被害人的高发罪名

(三)陕西省建设工程领域刑事犯罪主体分布

(四)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施工各阶段高发罪名
根据2017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建筑行业在工程承揽阶段犯罪案件数及发案率居所有行业首位,占到了35.6%,主要涉及的罪名按照罪名触犯频次,依次为: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行贿罪、合同诈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印章罪。
在施工合同签订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伪造印章罪。
业务分包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合同诈骗罪、行贿罪、受贿罪。
施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罪名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占有农用地罪。
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主要涉及的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虚假诉讼罪。
从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看企业刑事合规之构建
根据以上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对构建企业刑事合规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业刑事合规的着力点应当根据企业性质、考虑企业客户的具体需求,注重打造专项刑事合规计划。
每个企业基于其性质、业务范围、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方式,都会面临不同的刑事合规风险。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刑事合规计划也应选取不同的重点方向及应对路径。国有企业由于国家行政监管部门对企业合规的强力推进,具有建立企业合规机制的压力和动力,律师主要方向应为注重刑事合规计划的有效性。而民营企业目前从实践来看,却缺少建立企业合规机制的动力,需要律师以个案为突破口,以刑事法律风险的敏锐视角,以小见大,善于从企业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 内部管理事件、刑事案件中发现造成企业风险的原因,并进行刑事风险等级评估,并通过培训宣讲转变企业观念,促使企业制定刑事合规方案。另外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企业,在企业中居于不同管理岗位的企业家和高级管理人员刑事风险大相径庭,需要具体对待。
律师或企业在建立合规方案时,应首先进行刑事合规风险的评估,根据企业近年来受到监管调查、执法处罚、刑事追诉、以及实行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发生的情况,发现该企业特有的刑事合规风险,列出刑事合规风险清单,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依次开展刑事合规计划的设计。例如根据上述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建工领域最主要的刑事合规风险应为商业贿赂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对建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刑事合规风险则主要来自于项目分包后的项目经理和实际施工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企业刑事合规必须建立在对国家及地方政治、经济及政策环境全面了解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客户资源,树立审查的思维方式,要有问题意识和风险意识,并善于总结,摸清某类型企业的刑事风险规律,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的刑事合规方案。
企业的刑事风险与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密切相关,经济上行、下行或转型,都可能引爆相关领域的刑事风险。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直接关系到犯罪范围的大小和执法力度的强弱,往往预示着相关领域社会治理方式与力度的变化,从前没有刑事风险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极有可能在法律变动之后成为某种刑事高危行为。因此,要做好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必须建立在对企业有关政策、立法背景了解的前提下,积极发现该类型企业的刑事案件发生规律,以大数据检索报告、公司经营各环节的刑事风险调研结果为基础,通过对企业刑事风险点排查梳理,并对风险原因及危险等级进行评估,注重打造专项合规计划,才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并行之有效的刑事合规方案。
同时,律师应当依托自己现有的法律顾问资源,对顾问单位每年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梳理,从审查的角度发现企业风险发生的规律,并从全面综合考虑的角度,既注重民事、行政法律风险,更重视刑事法律风险,并对顾问单位委托的每一事项,要注重细节,要有问题意识和风险意识,善于从顾问单位委托的事项中发现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及时进行总结,从中找出规律,找准客户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痛点,充分显化其服务需求,基于律师对其顾问单位的充分了解,往往所推荐的刑事合规方案能恰如其分,并通过主动提供稀缺服务产品,增加客户粘度。从小事做起,加上敏锐的刑事法律风险意识,自然能呈现刑事合规的专项服务价值。
例如,通过对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合同诈骗类犯罪是建工企业高发的罪名之一,企业既是犯罪主体,也往往是被害人,律师可以针对企业合同管理,根据合同诈骗罪在建工领域的特点、易发生阶段、易犯主体,合同诈骗内容,并结合所需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专门的刑事合规方案。
总之,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结合其所处环境的变化、企业运行的现实状况,“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地提出的刑事合规方案,是企业刑事合规所追求的核心目标与应然路径。
(三)律师、企业要站在全面的角度去看待刑事合规,要将企业涉民事纠纷、涉嫌行政违法违规、与刑事合规相联系,将案件阻止在在刑事立案的大门之外,同时要从避免企业被追诉和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的两个角度来构建企业刑事合规。
合规是实现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立一套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管理机制,同时也是保证企业面临执法调查时获得监管激励或刑罚激励的重要方法,刑事合规仅是企业合规体系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建立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时,不能仅仅定位于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而应当从企业全面的合规治理角度,从民法、行政法、刑法、环境法等多个领域,避免合规风险。要注重从企业涉经济纠纷、涉行政违法违规以及内部管理的事件中,找出符合企业性质、经营业务的风险要点,打造基于风险的合规计划。同时要使合规计划在预防合规风险、监控违规行为、应对违规事件、避免刑事追诉和防止成为刑事被害人方面发挥确实有效的作用,要考虑中国法律制度的特征,在行政监管和刑事立案的空隙中探寻刑事合规的最大空间,帮助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提供专业化和有效化的合规产品。例如通过对建设工程领域刑事案件分析,建工企业应当在合同管理、施工安全、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涉行政监管方面,注重合规风险,避免由行政违法违规转变为刑事责任。
另外,纵观我国目前在企业刑事合规方面的做法及相关文章,均将如何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将企业员工责任与单位责任相切割以及企业被追诉后如何通过刑事合规争取不起诉作为刑事合规内容的重点。诚然,避免企业被刑事追诉是刑事合规的应有之意,但是刑事合规还应当具有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的重要内容。从上述建工领域刑事案件的分析也可以看出,除了企业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行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伪造印章罪、涉发票类犯罪、涉土地类犯罪等多数罪名外,其他建工领域的刑事犯罪被害人以建工企业居多,尤其是合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建工企业更是深受其害,往往因此遭受难以弥补的巨大损失。其他诸如职务类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贪污、挪用公款)其被害人也是企业本身。因此,企业和律师在制定刑事合规方案时,应当全面考虑,结合企业实际,总结类案规律,将避免企业被追诉和防止企业成为刑事被害人都作为重要内容,才能使企业刑事合规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未雨绸缪,避免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