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软件产品即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负超过3%以上的部分,基于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税收上给予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施行多年以来,围绕如何正确区分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实践中多数企业财税人员仍存在错报。
一、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通常因物理上难以独立而缺少交易案例,难以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软件产品区分为单独软件产品与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与硬件合体,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统称为“硬件”)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以嵌入式系统(Embedded System)为例,作为硬件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完全嵌入受控器件内部,为特定应用而设计的专用计算机系统”,难以单独成为市场上可供交易的商品,缺少市场价格的相关信息。
二、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倒挤计算方法
基于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部分难以准确区分,如何合理界定软件部分的销售额较为困难;而硬件部分能够单独销售形成公允售价或存在其他企业类似售价可供参考,倒挤计算方法兼顾了税收征管公平与效率等因素,即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三、当硬件无独立对外销售价格、硬件部分组成计税价格高于市场当期实际售价:倒挤计算方法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小于0
市场是变动的,商品的成本高于实际销售价格也是常态,尤其是硬件部分的成本高于嵌入式软件产品与硬件部分整体销售价格的,采用倒挤计算方式测算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小于0,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适用。
四、借道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模拟参考案例或修正参考案例,寻找市场案例价格
市场是多样的,当出现商品的实际售价低于商品成本的,市场上存在同期同类货物的多个硬件单独销售价格案例是常态。如何寻找到可以直接参照的案例是相对困难的,借助于估价技术等方式模拟或修正参考案例是可行的。寻找市场价格的方法,在税收征管上通常借助于资产估计规则。
结语
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征管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改变了事先税务行政确认的做法,基于税务合规的需求,恰当、及时、全面完善留存备查资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疑难问题之一:硬件部分的组成计税价格高于当期市场实际售价
作者:赵恒志 刘楚玉 秦梦静来源:法德东恒律师

对软件产品即嵌入式软件产品的增值税税负超过3%以上的部分,基于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税收上给予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