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能否认可?如何认可及执行?
202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开始施行。2025年1月2日,福州中院作出(2024)闽01认台29号民事裁定,据悉,该份裁定为上述《规定》修正施行后的全国首例。 具体案情 何某某与台湾地区居民康某某于2007年在福州市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康某某于2011年向台湾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2年,台湾地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准予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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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开始施行。2025年1月2日,福州中院作出(2024)闽01认台29号民事裁定,据悉,该份裁定为上述《规定》修正施行后的全国首例。 具体案情 何某某与台湾地区居民康某某于2007年在福州市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康某某于2011年向台湾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2年,台湾地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准予何某
2023年11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下称“香港”)宪报刊登《〈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下称“《生效公告》”)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下称“《规则》”),宣布《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将于2024年1月29日起开始实施。《生效公告》的发布标志着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
2023年11月10日,香港政府正式宣布将于2024年1月29日实施《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条例》”)及《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规则》”)。本文将回顾《条例》《规则》在两地司法互助中的位置,以及在新规下如何在香港执行内地的民事判决。 01、历史沿革 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五条 ,关于香港与内地司法机关相互提供协助的规定,目前在民商
引言 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常有刑事判决与民事判决对同一债权作出认定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应该怎么办?下面万益执行律师通过相关案例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索引一 《蔡学科与新化县桑梓镇兴华煤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新化县人民法院(2017)湘1322执恢606号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30日,新化县人民法院对原告蔡学科与被告新化县桑梓镇兴华煤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 (2015)新法民一初字第10
案情: 2019年,A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生效民事判决,其告知律师B并聘请B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明知系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的判决仍接受代理,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得执行款500万,请问B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 上述案件的争议焦点可转换为明知系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的民事判决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 一、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明确申请执行通过虚假诉讼取得的生效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构成虚假诉讼罪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现一张图片,是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在1955年5月30日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的影印件。 (图 | 民事判决书影印件) 在近日一起房屋拆迁款权属纠纷案中,这份民事判决书是确定房屋产权和拆迁补偿款归属的重要证据。仔细阅读,感受颇深。 一、诉讼主体构建具有历史特征 这份民事判决书所载明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属于房产管理行政机关诉相对方。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三方
保理,是指卖方(即债权人)依据与银行之间的合同约定,将其对买方(即债务人)在基础交易项下享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向卖方提供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及坏账担保等至少一项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保理业务中,若卖方为获得融资而向银行转让虚假应收账款,买方未尽注意义务对不存在的应收账款进行盖章确认,因此给银行造成损失,应承担侵权责任应无争议。但是,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与买方之间存在共同故意,卖
两岸自改革开放以来,民间交流渐趋热络。然,频繁交流亦会导致跨地区纠纷和犯罪的发生,衍生出一方法院做出的判决,能否被他方法院认可并执行的相关问题。为保全胜诉方行使胜诉判决的权利,避免有心人士利用司法漏洞逍遥法外,本期《春雷说法》将专题探讨--两岸司法判决如何互相取得认可与执行。 大陆判决在台湾如何执行? 案例简介 2000年11月,浙江纺织公司(原告)委托台湾立荣海运公司(被告),运送学生校服到伊拉
关键词 承认 执行 外国法院 民事判决 一国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在本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自不待言,但是,一国法院的民事判决是否具有域外效力,或者说一国是否有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民事判决则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司法独立是一国拥有主权的重要表现之一。从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角度而言,一国不会承认与执行外国的民事判决。在中国古代,《唐律》规定,在本国领域内“化外人相犯”可以适用外国法,但是裁决争议,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3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公布了其新出台的两则涉台司法互助司法解释,其中之一即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法释[2015]13号,以下简称“《2015年规定》”)。这则司法解释于今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