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型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及各地政府迅速采取了交通管制、延期开工等措施,对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尤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受到影响。企业为减少损失,可以援引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但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此时,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则需要一份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来降低损失。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陕西省省内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书的流程是什么?本文将一一进行解答。
1.什么是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
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新型肺炎疫情发生后,企业在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时可向其所在地相关机构申请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可延期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开具不可抗力的流程(以陕西省为例)
一是与陕西省贸促会直接联系(西安市企业可与西安市贸促会联系)申请开具;
二是通过网上申请,网上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
(1)打开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平台(网址http://www.rzccpit.com/)
(2)在网页下方点击“新冠疫情事实性证明”
(3)点击“商事证明书”
(4)注册账号并按照提示填写信息
(5)登录后点击“商事证明书”
(6)按照提示填写并提交
3.企业需准备的资料包括: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疫情发生后,企业如何向合同对方提供证明?
作者:彭涛 王东芳来源: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

受新型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及各地政府迅速采取了交通管制、延期开工等措施,对企业造成了巨大损失,尤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