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梅母再临破产,梅艳芳遗产信托的来龙去脉和喜、悲、思、望

来源:华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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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 香港明星梅艳芳100岁的母亲,在10月14日被香港律政司申请破产,律政司未透露详细理由,仅表示详情将在12月17日开庭时公布。

引文
香港明星梅艳芳100岁的母亲,在10月14日被香港律政司申请破产,律政司未透露详细理由,仅表示详情将在12月17日开庭时公布。这已不是梅母第一次被申请破产,早在2012年,她即因女儿遗产纠纷,拖欠律师费200多万元被法庭颁令破产,破产期到四年后的2016年终结。梅艳芳去世到现在20年了,也是梅母与官司缠身的20年。这一切要与梅艳芳去世前的遗产规划说起。
因为癌症,梅艳芳2003年11月27日结束了演艺事业最后一场演出,与观众告别,返回香港住院治疗,一个月后的12月30日在医院去世,年仅40岁。去世时留下了一笔丰厚的遗产,她本已打算做一系列规划,但因时间仓促,去世前生效的只有遗嘱和遗嘱信托。
据报道,梅艳芳的遗产包括:位于日本、新加坡、伦敦的房产,香港本地三处房产,另有1000万港元的现金和股票。梅艳芳是在病房中做的遗产安排,包括将两处物业通过遗嘱赠送给其生前好友刘培基;对其他财产则通过遗嘱设立信托,委托汇丰国际信托公司管理,她将这部分遗产做了三项安排:一是给她四个外甥和侄女提供170万元教育经费;二是给她母亲每月分配7万元生活费用;三是给母亲的这一支遗产,待她母亲去世后如有剩余,则全部捐赠给佛学会。
梅艳芳去世后,遗嘱被公开,梅母满心以为能独自占有女儿巨额遗产,但这时发现自己只能“细水长流”,每月领取生活费,于是心生愤怒,在梅艳芳去世后第4天便着手发起诉讼挑战遗嘱效力。
之后几乎隔几年就起诉要求信托公司发钱,一系列诉讼包括:
2009年,梅母以自己生活苦闷为由,要求从遗产中提取80万港币去环游世界;
2011年,梅母指控信托基金管理不善,要求15亿港币的赔偿;
2017年,要求一次性发放15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
这些申请均被法院拒绝了,但法官对她每月的生活费做了一个调整,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自动加码3.5%;
2019年,梅母为自己补办91岁大寿,再次向法庭申请从遗产中领取开生日Party的费用,这次法院批准了,她成功获得25万港元,而仍觉钱不够用,继续设法争取更多。
但是,梅艳芳生前设立的信托并不能由她母亲随便支取。这就导致了长达20年的遗产纠纷。
为什么梅艳芳的遗产信托屡次受到家人的挑战,带给我们什么启示?陈律师认为,梅艳芳的遗产安排有可喜的,也有可悲的;有值得反思的,也有反思后使我们应有所展望的。
喜:遗产规划,有总比没有好
梅艳芳自称“嫁给了舞台”,一生未婚未育,按照香港继承法,在世的母亲是她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她了解她母亲的习性,港媒报道其生活奢侈、嗜赌成性,如果不做规划按照法定继承,一次性将全部遗产继承给母亲,将面临被挥霍或母亲被人欺骗,可能导致更年老后孤苦无依。因此,梅艳芳去世前在病房中立了的遗嘱和遗嘱信托,她希望遗产规划能保障母亲生前的生活需要,毕竟每月分配的生活费用可以给母亲配备司机和佣人;同时将外甥和侄女列为受益人,保障家族孩子的教育和发展;并考虑了将一部分捐赠多挚友,和捐赠做公益慈善。应该说,本项遗产规划,做有做了的价值,并且基于对家人人性的把握,整体上避免了更大错误。这是她遗产规划可喜的地方。
悲:时间的枷锁,造成二十几年的恩怨
令人悲叹的是,因为梅艳芳在病房与死神赛跑,时间仓促,我们所看到的这项遗产规划,其实像一个还没有完全建成的“烂尾楼”。梅艳芳本想最终设立的是“生前的家族信托”,而不是停留在身故后才实施的“遗嘱信托”。
虽然作为委托人,她与各方以百米冲刺速度设立“生前家族信托”,但是因为将财产置入信托需要时间,当时恰巧遇到香港圣诞节休假,本来与信托公司约定好圣诞节后办理信托财产转移手续,但最终梅艳芳没能等到圣诞假期结束便与世长辞,梅艳芳的财产没能在她去世前转移给信托公司,最终家族信托没能生效,生效的只有遗嘱和遗嘱信托。
生病治疗期间设立的遗嘱信托,真实有效性遭到梅母的挑战,而且信托架构缺乏制衡机制,财产分配缺乏灵活性,梅母又是自我权利意识很足的人,多次要求特殊分配,信托公司满足不了需求,导致多年的诉讼,和诉讼带来的对信托财产的消耗。
思:梅艳芳遗嘱信托的三个弊端
梅艳芳信托三番五次遭受挑战的原因,除了梅母与梅艳芳哥哥的原因以外,本身存在三个弊端:
1.生病期间所立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受到挑战。梅艳芳立遗嘱时,是生病治疗期间在医院立的,梅母怀疑梅艳芳当时精神状态不正常,否定遗嘱效力。在香港,遗嘱辨认要经过法院程序,只有在法院裁判遗嘱有效之后,遗嘱信托的程序才启动。所以,立遗嘱、做传承规划,第一要尽早,第二要用专业的力量避免遗嘱无效风险。
2.因为设立时间仓促,梅艳芳的遗嘱信托定制化程度不高,没能精准反映家族比如梅母的诉求;缺乏柔性的调整机制和灵活性。对于梅母生活费用只规定了按月分配,分配条款比较单一、不够周详,她来不及考虑外部环境如物价的变化,也没有考虑特殊情况下按场景进行个性化分配的条款。面对梅母主张的按月分配以外的诉求,因为信托文件没有约定,因此信托公司无法满足。
3.信托架构设计不合理,缺乏信托的制衡机制。梅艳芳的信托架构比较简单,她作为委托人,汇丰国际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她母亲、4个外甥侄女作为受益人,妙境佛学会作为最终受益人。从信托架构来看,汇丰国际信托的权利比较大,缺乏家族代表在信托中进行制衡,也就是缺乏信托保护人机制,使得受益人与受托人发生冲突时,受益人没有第三方帮助协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利益。
三番五次的诉讼,信托公司花费大量的诉讼费用和工作成本,这对梅艳芳信托财产的侵蚀自然不可避免。如果梅艳芳在信托文件中设立信托保护人,保护人作为独立第三方,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对受托人信托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保护人的角色,可以使信托更灵活、便捷、高效地应对各种意外事件和特殊情况。梅艳芳的信托因为设立时间仓促,架构缺陷,造成最终的遗憾。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认为败笔在于用了遗嘱而不是用家族信托的方式。陈律师认为,如果能有足够时间设立家族信托,当然更好,因为可以避免前述第一个被挑战遗嘱无效的弊端。但是如果信托定制化程度不高,信托架构缺乏制衡,没有保护人去制约受托人,那么即使她的家族信托生效了,可以预料,梅母仍然会挑战这单家族信托。所以梅艳芳的个案,最关键的不是用了遗嘱信托还是用家族信托,而是信托架构合理性和分配规则定制化程度的问题。
望:展望遗产规划的工具选择、时机选择
梅艳芳的遗产信托,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导致家族信托最终没能生效,幸亏还有遗嘱信托。
在中国,遗产规划的工具至少有十多种,其中常用的有赠与、保险、遗嘱、遗嘱信托、家族信托等。不同的场景,各种工具可能发挥不同的优势。
遗产规划时,通常采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工具结合使用。比如有的客户,采用保险+遗嘱方式,有的客户先做遗嘱信托,准备一两年后条件成熟了再做家族信托。
不管采用哪种或者哪几种规划工具,都需要把握时机。关于工具和时机选择,陈律师有三点建议:
建议一:传承规划要结合目标
财富人士首先要明白自己想要什么,要实现什么目标,是为了保障后代基本生活、还是为子女教育发展;是为家族内部成员和谐,还是维护家族企业良性发展;又或者是为公益慈善的目的。如果有多重目标,该如何排序和取舍,这些都需要时间,与专业人员和机构进行反复沟通交流。
建议二:没有一种传承工具是完美的,但传承规划要完善
没有一种工具是完美无暇的,要根据目标,分析区别各种工具适合的场景,优势和劣势,以及劣势是否能够克服,选择适合的一种或多种财富规划工具。
比如遗嘱信托可以为传承的多方面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信托的成本也可控能商量,而且遗嘱人生前可以自己继续控制使用财产,但它的劣势是,如果选择自然人作为受托人,则对该受托人的道德水平要求比较高;此外,立遗嘱要谨慎避免无效。
家族信托的优势在于针对不同需求进行量身定制,且家族信托具有风险隔离,保值增值功能,但是财产转移时,有的财产种类,比如不动产、股权等的过户目前按照正常交易纳税,所以它的一大劣势是有人认为税费成本高;当然现金资产的转移不需要交税。
如果是选择赠与或遗嘱继承给直系亲属,可以减免税收成本。劣势是,股权继承虽然减免税收,但是需要提前规划好;如果没有做好铺垫,比如没有预备好继承人的企业管理意识和经验,直接继承股权后将可能影响企业控制权和经营管理稳定性。
因此,做遗产规划时,既要明确传承目标,又要熟悉不同工具的价值。同时财富人士也需要明白传承规划,没有一种工具是无成本、无风险、只有收益的,做规划,需要付出时间等成本。
建议三:传承规划在时机选择上,要重点关注“三个健康”
第一个健康是委托人身体和精神健康。年龄越大,疾病风险越高,委托人如果不是在精神状态良好、意识清楚时作出意思表示,就容易被挑战无效。
第二个健康是家庭关系健康。如果夫妻反目或兄弟成仇时做的规划,容易有转移财产之嫌。
第三个健康是家庭财务状况健康。赠与、保险、家族信托具有一定的债务隔离功能,但是如果财务状况恶化,债务已经形成或者可合理预见存在债务时再做规划,这时有可能被认为可撤销或者无效。
事业的发展 ,和发展后的传承,是人生的两个重要课题。一个关系到生前,一个关系到身后。
梅艳芳是一代天后,她是优秀的歌手,也是出色的演员,生前很有爱心,经常做慈善,并且乐于提携后辈,德艺双馨,被誉为“香港的女儿”,可以说,虽有疾病,但她一生成就圆满。
关于身后的遗产规划,因为时间仓促,架构不完善,以及其他各种原因,留下永远的遗憾。人生百岁,本属上天恩待;福泽绵长,本应安享天伦之乐。但梅母为钱奔走打了20年官司,现唯一在世的孩子因钱的问题与她断绝母子关系,而今又被香港律政司申请破产,不禁让人唏嘘。
这给我们敲响警钟,传承规划须使用完善的架构进行落地,并且要尽早做;到目前为止,我们做传承规划的客户最年轻的为34岁。所以,其实再早也不算早,越早越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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