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迈入新篇章——速评三起互联网企业的未依法申报案

来源:天元律师

文章摘要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下称“阿里/银泰案”)、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下称“阅

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下称“阿里/银泰案”)、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下称“阅文/新丽传媒案”)、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下称“丰巢/中邮智递案”)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上述三起交易的收购方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这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首次对涉及VIE结构经营者的未依法申报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从三起案件的处罚决定书来看,既有收购方单方涉及VIE架构的情况,也有收购双方均涉及VIE架构的情况;既有关注度通常最高的横向集中,也有非横向集中;既有交易架构搭在纯境外的情况,也有交易主体均为境内主体的情况;既有属于负面清单内的业务领域,也有非负面清单内的业务领域。我们对这三起交易简单梳理如下:

这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其中阿里/银泰案、阅文/新丽传媒案,仅在立案后1个多月的时间内即作出处罚决定,丰巢/中邮智递案也在5个多月的时间内结案;同时也是首次对收购方以行政罚款金额50万元人民币顶格进行处罚,体现出市场监管总局办理涉及VIE架构互联网企业违法集中案件充分的决心和行动力。
事实上,市场监管总局自成立以来,多次触及涉VIE架构主体的申报问题[2],例如其于2019年初无条件批准通过了永辉超市、百佳中国和Tencent Mobility新设合营企业案[3],2019年5月立案公示了度小满收购哈银消金案,2020年4月立案公示并于2020年7月无条件批准通过的明察哲刚与环胜信息(百胜中国的全资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根据与本次三起案件同日发布的答记者问[4],目前还正在审查虎牙科技与斗鱼的合并案件;在“双十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上,市场监管总局还向有关企业提出了自行梳理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情况的要求。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11月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中也已直接点名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之内。本次对三起涉及VIE架构的互联网企业未依法申报行为作出处罚,也是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向业内敲响警钟,重申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的要求。
结语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也愈加明确。在互联网企业或VIE架构经营者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问题关注度空前高涨的时刻,企业在进行并购交易时也应进一步提升对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的重视程度,充分评估经营者集中申报相关问题,合理安排交易时间表,积极合规地开展申报工作,降低反垄断风险;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的未依法申报的历史交易,建议也尽早完成彻底排查和系统梳理,并确定好后续的处理方案。
注释:
[1]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www.samr.gov.cn/fldj/
[2]更为详细的分析及解读,请见《从经营者集中审查角度探讨VIE公司的相关问题》http://www.tylaw.com.cn/cn/news_content.aspx?contentid=00000000000000002781&lan=cn&menuid=00000000000000000006
[3]需要说明的是,由于Tencent Mobility似乎只是一个投资性的小股东,不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该案实质上并不会触及VIE主体的问题
[4]参见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就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腾讯控股企业阅文收购新丽传媒、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三起未依法申报案件处罚情况答记者问http://www.samr.gov.cn/xw/zj/202012/t20201214_324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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