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 - iCourt法律实务资源

本页面是iCourt法律实务资源中心的机构分类页面,展示与"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涵盖法律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内容,为律师、法务、法官等法律从业者提供专业的实务参考。

页面内容

  • 实务文章列表:当前展示 15 篇文章,共 1500
  • 精选推荐:1 篇相关推荐文章
  • 内容分类:支持按机构类型筛选法律实务文章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

为您找到 1500 篇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相关实务文章,涵盖法律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内容。

实务文章列表

老龄化浪潮下的跨境家庭守护(三):遗嘱、保单与保险金信托——从“身后怎么分”到“钱怎么安全给”

引言 前两篇分别谈了意定监护和不动产信托在跨境分居家庭中的适用,本篇换一个常见情形:父母在国内,子女在境外,父母百年之后,财产怎么按自己的意愿分给子女,子女又能不能顺顺当当、及时拿到。要实现这两个目标,最基础的工具就是遗嘱和保单——遗嘱管“给谁”,保单管“高效给付”。这些年兴起的遗嘱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又把遗嘱的意思表达、保单的高效给付和信托的长期管理串联在一起,本文将从三类工具各自的作用、跨境使用

民事抗诉再审案件司法实务观察报告——以近3年北京高院再审审查和审理民事抗诉案件为研究样本

01.研究背景概述 2026年3月,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据统计,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4851件,占比全部民事检察案件33%(2024年为31%),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10555件,法院审结917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8324件,占法院审结数的90.7%,监督意见采纳率保持较高水平。该白皮书进一步表明,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是民事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夫妻公司的分割争议与保全救济(上)

夫妻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夫妻公司是民商事实践中的常见形态,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往往涉及夫妻公司的财产分割问题,部分案件中当事人还会在分割请求之外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0条1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对象为公司股权。 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能否将夫妻公司的资

继承纠纷与所有权纠纷案由之争?最高法案例解析

遗产继承制度,是我国最主要的财富传承制度。现实生活中,存在长期未分割的遗产(不动产),因我国 《继承法》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及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之规定,当继承权被侵害时,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通过诉讼主张继承分割遗产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又因我国 《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件实务指引

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解决的是公司内部股东信息如何正确记载、及时更新、据以行权的问题。案件审查的关键在于:请求记载或变更的一方是否已经取得或者丧失股权基础,公司是否负有记载、更新、出具名册的义务,公司拒绝或者迟延答复是否有正当理由。 这一案由在实务中经常牵动股权转让、股东资格、出资责任、代持显名、股份过户、登记变更和执行风险。诉讼不能只盯股东名册,要把基础权利、公司认可、法定程序和可执行的判项一起处理

从“AI专项合规”走向“互联网基础合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引言 2026年7月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再次就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 《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目前仍为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日,尚非已经生效的正式规则;但因其系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以下简称“ 《网络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

夫妻一方婚前的借款,结婚后配偶需承担还款义务吗?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小王(化名)因生意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崔海(化名)提出借款,崔海分多笔向小王转账共计40万元。后双方于2024年2月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40万元,月息1%,借款期限2个月,自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签订协议后,小王偿还了455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还,崔海将小王及其配偶小高(化名)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

人寿保险在婚姻家事中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法律边界

引言 企业家在婚姻变数面前的焦虑,往往不亚于商战中面对的风险。“怎么保住我的公司?”“父母的资产会不会被分走?”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同一个核心需求——财产隔离。 实务中常被提及的隔离工具主要包括: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约定、家族信托、公司股权架构、人寿保险。每一种工具都承载着“隔离”的承诺,但每一种工具也都有其法律上的脆弱之处。其中,人寿保险是被严重低估的隔离工具——它的隔离逻辑与其他工具根本不同:

离婚协议中子女请求权的裁判经验

父母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给予子女财产约定不断增多,尤其是当夫妻双方对某一夫妻共同财产达不成分割意见时,将该财产给予子女,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折中办法。但是,当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予子女时,子女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请求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 一、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

离婚财产留给孩子,一方反悔有用吗?最高法这样定

摘要: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二)》),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条针对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给予子女的情形,从撤销权限制、履行请求权、子女直接诉权及例外情形等层面作出系统规定,引起广泛关注。本文结合《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以下简称《理解与适用》)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