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滑倒受伤,谁之责?
餐厅地面张贴了 “小心地滑”标识 顾客取餐时滑倒 餐厅是否需要担责?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李女士在某餐厅就餐,餐厅取餐通道地面上有黑底白字的“小心地滑”标识。该餐厅监控显示,当天12时许,李女士走过取餐通道进入取餐区取餐。10秒后,餐厅工作人员用湿拖把从餐厅取餐通道拖行经过。8秒后,李女士从餐厅取餐通道返回就餐区时,经过该湿拖把拖过的通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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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地面张贴了 “小心地滑”标识 顾客取餐时滑倒 餐厅是否需要担责?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李女士在某餐厅就餐,餐厅取餐通道地面上有黑底白字的“小心地滑”标识。该餐厅监控显示,当天12时许,李女士走过取餐通道进入取餐区取餐。10秒后,餐厅工作人员用湿拖把从餐厅取餐通道拖行经过。8秒后,李女士从餐厅取餐通道返回就餐区时,经过该湿拖把拖过的通道处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
案情回顾 2016年1月 案外人A公司与B公司(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商独资企业)深圳分公司签署《物流服务承揽协议》,约定由B公司深圳分公司为A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A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案涉货物投保货物运输险。 2016年11月 B公司委托其关联公司C公司将案涉货物交D公司运输。案涉货物于2016年11月22日从洛杉矶机场起飞,11月25日到达深圳机场。 2016年11月28日 A公司安

餐厅地面张贴了 “小心地滑”标识 顾客取餐时滑倒 餐厅是否需要担责? 近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李女士在某餐厅就餐,餐厅取餐通道地面上有黑底白字的“小心地滑”标识。该餐厅监控显示,当天12时许,李女士走过取餐通道进入取餐区取餐。10秒后,餐厅工作人员用湿拖把从餐厅取餐通道拖行经过。8秒后,李女士从餐厅取餐通道返回就餐区时,经过该湿拖把拖过的通道处滑倒受伤。 李女士当日经120救护车送至医院就医,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李女士经手术治疗,植入钢丝内固定。之后,李女士多次复诊治疗,并于2024年8月取出了内固定。 李女士治疗结束后,将餐厅经营者诉至法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18分收到货品,但登录网上购物系统后发现物流显示送货人员于上午10点才取货,且货品还在配送中。当天系统里登记的送货员也未提前与吴女士电话沟通,且洗衣机机身上没有可扫描的二维码,系统里的购买信息显示其购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18分收到货品,但登录网上购物系统后发现物流显示送货人员于上午10点才取货,且货品还在配送中。当天系统里登记的送货员也未提前与吴女士电话沟通,且洗衣机机身上没有可扫描的二维码,系统里的购买信息显示其购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18分收到货品,但登录网上购物系统后发现物流显示送货人员于上午10点才取货,且货品还在配送中。当天系统里登记的送货员也未提前与吴女士电话沟通,且洗衣机机身上没有可扫描的二维码,系统里的购买信息显示其购
吴女士在商场购买洗衣机时参加了优惠活动,节省了数百元,比在线上购买同款还要便宜。 但收到货后她却不相信自己能遇上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马变身“福尔摩斯”,认为电器公司存在以次充好的可能,在平台查找“线索”证明电器公司存在欺骗行为。 结果到底如何呢? 案情简介 吴女士前往电器公司的商场展柜购买洗衣机一台,参加优惠活动后,共付款3,800元,送货日期是6日后的下午2时至5时。 送货当天,吴女士于上午9时18分收到货品,但登录网上购物系统后发现物流显示送货人员于上午10点才取货,且货品还在配送中。当天系统里登记的送货员也未提前与吴女士电话沟通,且洗衣机机身上没有可扫描的二维码,系统里的购买信息显示其购
案情回顾 2016年1月 案外人A公司与B公司(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商独资企业)深圳分公司签署《物流服务承揽协议》,约定由B公司深圳分公司为A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A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案涉货物投保货物运输险。 2016年11月 B公司委托其关联公司C公司将案涉货物交D公司运输。案涉货物于2016年11月22日从洛杉矶机场起飞,11月25日到达深圳机场。 2016年11月28日 A公司安排人员至机场货站E公司提货。当日,机场货站E公司出具的货物破损报告显示,案涉两件设备外包装受潮破损。 2018年1月8日 保险公司向A公司支付保险金117万美元。保险公司因向B公司索赔未成,于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