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导读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企业时常面临员工违反如旷工、早退、迟到等内部规章制度且经劝导无效的问题。若企业对此类行为置之不理,则将对公司整体运营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然而,若企业随意对员工实施如辞退或降薪等处罚,又极易触犯法律规定,进而可能陷入司法诉讼的泥潭,并被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鉴于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在何种情况下,员工因违反何种劳动纪律,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实务探讨
一、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该条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上述条款的第二项,员工行为不当之时,企业并非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规章制度需经合法程序表决备案,其制定不应为企业单方行为,而应确保其内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且标准不应过于严苛,应能经得起一般第三人的认可。
此外,员工的违规程度亦需达到严重程度。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若企业未制定规章制度,或虽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未经合法程序公布,则企业完全无法辞退员工呢?答案是否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情形下,若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如清洁工恶意向他人泼水泼污、员工连续旷工多次且企业拥有明确证据、员工多次不履行本职工作等,即便企业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劳动纪律,或未合法合规发布《员工手册》《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企业仍享有合法的单方无过失劳动关系解除权。
二、律师建议
对企业来说
1、依法制定并通过公示程序确立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等,并将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2、妥善保存员工违规的相关证据。
3、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必须根据已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撰写,因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一般不支持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外的理由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故在决定辞退员工时,必须慎重起草相关文件。
对职工来说
1、遵守劳动纪律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2、在上班期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
3、遇到问题时,应保持冷静,与公司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4、自觉完成工作任务,以维护个人权利。
旷工、早退、迟到等情形下公司劳动合同合法解除权之法律解析
作者:冯亮来源:红邦律师

前言导读 在现实的劳动关系中,企业时常面临员工违反如旷工、早退、迟到等内部规章制度且经劝导无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