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扔烟头引发火灾,谁来担责?未离职情况下,能否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路上因避让车辆受伤,能否申请工伤?

来源:中银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楼上住户扔烟头引发火灾,谁来担责?未离职情况下,能否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路上因避让车辆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

楼上住户扔烟头引发火灾,谁来担责?未离职情况下,能否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上班路上因避让车辆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这些问题的答案您都知道吗?本期法问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为上述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楼上住户往楼下扔的烟头点燃了楼下公共区域堆放的杂物,从而引发火灾,谁来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人们从楼上往下扔烟头等杂物造成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这种结果往往是由于肇事者应当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过于自信造成的,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具体到抛撒烟头造成火灾,如果后果严重,比如引发火灾烧毁其他业主的多辆汽车的,至少会构成失火罪。
在民事责任上,假如找不到责任人,则推定所有住户都有“抛物”的可能,应由所有住户一起赔偿,除非住户能举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种看似不合理的法律规定,实则是在最大限度上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这应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也有助于住户之间互相监督。
2 在未离职的情况下,能否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观点:
劳动者可以在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下和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的,劳动者与后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在上班途中因避让车辆而摔跤,导致骨裂,但事发地没有监控,无证据证明,请问这种情况下能申请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上述情况是否能申请工伤需要进一步的讨论。
首先,对于系因躲避前车自己摔倒磕伤的情况,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但一般认为如摔伤行为与前方车辆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原则上应该属于交通事故,但具体还需要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其次,如事发地没有监控,无证据证明,即便交警到现场也很难出具员工系非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没有交警部门出的非主要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原则上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综上,根据所述情况,不被认定为工伤的风险较高,但可以向用人单位请病假,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80%的工资(限北京地区而且用人单位对病假工资没有更高的约当或规定)同时可以尝试追究第三人即前方车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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