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法院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
近日,成华法院发出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禁止一方实施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侵害另一方监护权的行为。 案情回顾 李女士与张先生婚后生育小浩,长期居住在成都。张先生在离婚诉讼中,单方将小浩带走,李女士多次联系、前往其所在地探望等均未果。李女士诉至成华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害李女士享有的对婚生子小浩的抚养权,停止藏匿小浩。 法院判决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后,成华法院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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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华法院发出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禁止一方实施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侵害另一方监护权的行为。 案情回顾 李女士与张先生婚后生育小浩,长期居住在成都。张先生在离婚诉讼中,单方将小浩带走,李女士多次联系、前往其所在地探望等均未果。李女士诉至成华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害李女士享有的对婚生子小浩的抚养权,停止藏匿小浩。 法院判决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后,成华法院经审查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近日,成华法院发出首份涉离婚纠纷藏匿小孩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裁定禁止一方实施藏匿子女、拒绝探望等侵害另一方监护权的行为。 案情回顾 李女士与张先生婚后生育小浩,长期居住在成都。张先生在离婚诉讼中,单方将小浩带走,李女士多次联系、前往其所在地探望等均未果。李女士诉至成华法院,要求张先生立即停止侵害李女士享有的对婚生子小浩的抚养权,停止藏匿小浩。 法院判决 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后,成华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与韩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致同意离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并结合韩某乙个人意愿,判决韩某乙由李某某直接抚养,韩某甲支付生活费等,韩某甲每周可以探望韩某乙一次。同时,认为义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与韩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致同意离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并结合韩某乙个人意愿,判决韩某乙由李某某直接抚养,韩某甲支付生活费等,韩某甲每周可以探望韩某乙一次。同时,认为义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与韩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致同意离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并结合韩某乙个人意愿,判决韩某乙由李某某直接抚养,韩某甲支付生活费等,韩某甲每周可以探望韩某乙一次。同时,认为义
案例一、李某某诉韩某甲离婚纠纷案——以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基本案情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韩某甲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李某某、韩某甲,在韩某乙(系李某某、韩某甲之子)成长过程中,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让年幼的韩某乙长期独自上下学、外人接送、每天每顿在外就餐、餐食时间不规律、缺少学习工具等,遂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 裁判理由及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与韩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致同意离婚,综合考虑双方条件并结合韩某乙个人意愿,判决韩某乙由李某某直接抚养,韩某甲支付生活费等,韩某甲每周可以探望韩某乙一次。同时,认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