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处行政处罚,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来源:极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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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吗?员工能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吗?

员工酒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以员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吗?员工能据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吗?本文通过司法实例为你解读行政处罚下的劳动关系解除风险。
案例一
刘某与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2019)京0113民初15293号)
【裁判要旨】首先刘某认可员工手册签收回执是其本人签字,用人单位有权不批准劳动者无正当理由的请假。刘某未到岗上班的客观理由是因其侮辱同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刘某应当为其违法行为承担不利后果,公司已经对旷工产生的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刘某应当遵守。综上,在刘某无正当理由不到岗的情况下,公司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并无不当。
案例二
赵某与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2015)平民初字第08564号)
【裁判要旨】赵某因赌博被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赵某虽在非工作时间受到行政处罚,但该时间仍属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依据奖惩管理办法解除与赵某间的劳动关系的行为并无不当。本院对于赵某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三
孙某与北京某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2019)京0108民初34175号)
【裁判要旨】本案中,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以孙某盗窃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留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依据充分。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否可以作为对孙某进行管理行为的依据。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前述规章制度曾向孙某公示或送达,而孙某亦表示从未见过该规定。据此,公司依据该规定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显属违法。
案例四
北京某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左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2018)京0101民初7164号)
【裁判要旨】根据录音可知,公司分店店长魏某“劝退”左某的理由为左某因下班后用摩的拉客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及多次违反考勤制度,但公司已就左某受到行政处罚一事进行了罚款处理,且未向本院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解除与左某的劳动合同的事实和制度依据,故该解除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解读
综合以上四个案例来看,员工被处以行政处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要在两个方面都有充分的依据。一个是事实依据,员工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这一事实是否已经获得公安机关的明确认定,且员工是否认可该行政处罚并未就此提起行政诉讼。
另一个则是制度依据,即公司是否已经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遭受行政处罚,公司有权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在程序上也要完善合规,即经过完整的民主讨论公示程序,已送达员工本人。
以上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尤其是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尽早尽可能地对此作出完善,以确保在适用时不存在瑕疵,降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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