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 - iCourt法律实务作者专栏

本页面是iCourt法律实务资源中心的作者专栏页面,展示作者"北京金融法院"发布的法律实务文章。涵盖法律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内容,为律师、法务、法官等法律从业者提供专业的实务参考。

作者信息

  • 作者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 文章数量:共 14 篇法律实务文章
  • 当前展示:14 篇文章

内容领域

该作者的文章涵盖法律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多个领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实务参考和专业知识。

iCourt法律实务研究_法律实务文章

在 iCourt 法律实务资源中心发布的专业文章,共 14 篇,涵盖法律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内容。

作者文章列表

北京金融法院最新典型判例: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六步审查法”与合规红线

近期,北京金融法院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发布了一系列典型案例。其中一位投资者诉某知名基金公司,因契约型基金产品未能如期兑付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下称“案例一”),在业内激起层层涟漪。 该案明确指出,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若未能全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须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情概要显示,投资者认购了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产品,资金主要投向某公司的特定项目。然而,由于标的公司后续

北京金融法院审理首例涉嫌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调查案

2025年5月15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上诉人冯某诉被上诉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责令改正、罚款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一案。该案是北京金融法院审理的首例当事人因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调查而引发的行政处罚二审案件。该案由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毅担任审判长,广东证监局二级巡视员刘杰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北京金融法院对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处罚资产评估公司行政案件宣判

点击蓝字关注|北京金融法院 2024年12月25日,北京金融法院对原告徐某及深圳某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评估公司)与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进行宣判。经审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某评估公司在从事某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中,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相关准

京融案讯 | 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审理某公司诉东南亚某银行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

点击蓝字关注|北京金融法院 背景信息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审理某公司诉东南亚某银行涉外独立保函欺诈纠纷案件,某境内银行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某公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东南亚某银行索兑某境内银行开立的反担保保函的行为构成独立保函欺诈,并请求判令某境内银行终止支付案涉反担保保函项下款项。涉案独立保函金额逾1亿美元。 案情简介 本案中,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东南亚某公司签订EPCC合同,共同承包某工程项目。

北京金融法院近期宣判某上市公司董事长因对并表子公司财务造假失于管理承担比例连带责任

点击蓝字关注|北京金融法院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对投资者诉某大型全产业链影视文化传媒公司及其董事长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部分支持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公司董事长、总裁因对并表子公司财务造假失于管理而对信息披露违法承担比例连带责任。 张某等众投资者诉称, 2021年1月某上市公司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证监会调查认定,某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

多家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在北京金融法院出庭应诉行政案件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易某某诉被上诉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理及行政复议案,上诉人高某某诉被上诉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以下简称广西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该两案分别由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三庭庭长陈良刚、法官刘英飞担任审判长,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

法院涉金融仲裁案件司法审查趋势 ——解读《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

2023年10月25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金融法院建院至今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并发布《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总结了北京金融法院涉金融仲裁司法审查相关情况,介绍了所涉及的案件类型、处理情况以及各类案件提出事由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从北京金融法院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9月30日,北京金融法院共审结涉金融民商事仲裁司法审

北京金融法院:深度剖析“资金池型”信托,判决信托公司违约全额赔偿投资人损失并不等于刚性兑付

编者按 各位读者大家好,智仁“微矩阵榜”每周挑选一篇精品文章推送给广大读者: 本周推送:【金讼圈】的《北京金融法院:深度剖析“资金池型”信托,判决信托公司违约全额赔偿投资人损失并不等于刚性兑付》 诉为非诉,以讼止讼;一案含百理,一理通百案 兼议“资金池型”信托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 金讼圈导读 一、本案一起投资人全额胜诉的信托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干脆利落,释法明理,对于信托公司的举证责任分配、资金池业

北京金融法院首例以“不具有交易因果关系”驳回投资者起诉案简析

摘要 历经2年8个月,30余场庭审,锦略律师代理的某A股上市公司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最终以判决驳回投资者全部诉讼请求而画上句号。本案跨越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新旧司法解释的更替,也是北京金融法院首例以“不具有交易因果关系”为由驳回投资者起诉的案件,具有典型的示范意义。 本案中,锦略律师提出的虚假陈述行为性质的认定、交易因果关系等关键性意见获得了法院支持,最终被法院予以采纳,并由此驳回

乐视网股票索赔案件新进展——北京金融法院裁定索赔权利人范围

乐视网股票索赔案件,是北京金融法院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审理的首案。2021年8月2日,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且与本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申请登记,参加普通代表人诉讼”。 新浪股民维权平台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背景
图标
北京金融法院
相关文章数量: 14
  • 上一页
  • 下一页
  • 跳至
    页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