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版vs.2019年版—主要变化条款对照表
对照基准:2019年第四次修正版(73条)与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版(87条,2027年1月1日施行)。本表仅列实质性与结构性变化要点,措辞性微调不一一罗列;条文序号以新版为准、括注旧版对应条。 事项/条款 2019年版(旧) 2026修订版(新) 立法变化目的解读 一、体例结构与施行 整体框架 8章73条;属第四次「修正」(局部修改)。 9章
为您找到 1500 篇与"民族、宗教和外事"相关的法律实务文章,涵盖实务研究、案例分析、专业指南等内容。
对照基准:2019年第四次修正版(73条)与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版(87条,2027年1月1日施行)。本表仅列实质性与结构性变化要点,措辞性微调不一一罗列;条文序号以新版为准、括注旧版对应条。 事项/条款 2019年版(旧) 2026修订版(新) 立法变化目的解读 一、体例结构与施行 整体框架 8章73条;属第四次「修正」(局部修改)。 9章
前言 近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涉外行政处罚复议案引发关注(点击链接查看案件详情)。一名外籍人士持团聚签证合法居住于中国境内,某日在北京市某奶茶店内与朋友聚会交流期间,出于善意临时协助现场人员制作奶茶。办案机关一度依据认定其构成非法就业,作出罚款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代理律师团队介入后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原处罚机关经内部执法审查,在十日内主动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 该事件引出涉外执法领
摘要: 本文立足中国现行有效的国资监管法规与商务部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了中国中央企业在境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工程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面临的六大核心法律风险——对外连带责任风险、串通投标与商业贿赂等合规风险、内部权责划分不清风险、退出与解散机制缺失风险、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风险以及东道国法律政策突变风险。文章在国资委第46号令"违规终身追责"、穿透式全级次监管以及商务部《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202
摘要:随着国际制裁、跨境监管与供应链审查持续强化,“长臂管辖”已逐渐从传统金融制裁领域扩展至数据治理、产业安全与跨境经营管理等更广泛层面。2026年4月7日,(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施行,标志着中国开始针对外国“不当域外管辖”建立更加系统化的制度框架。随后,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司法部发布第5号公告,分别针对美国涉伊朗次级制裁与欧盟外国补贴调查相关做法作出制度回应。同一时期,闻泰科
摘要:2026年5月11日至5月22日期间,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共对31家(首周14家,次周17家)拟境外发行上市企业出具了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期反馈企业数量庞大,涵盖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消费医疗等多个核心赛道。本文旨在梳理这两周密集反馈背后的核心法律逻辑,特别是监管对“AI大模型与数据安全”“红筹VIE架构全生命周期审查”及“负面清单严格对标”的新动向,为拟境外上市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提
跨境金融监管迎来里程碑式收紧,中国内地居民个人还可以进行境外证券等投资吗?要看资金来源。本文从监管新政、外汇管制、境外金融投资合规路径,结合CRS报送机制梳理当前个人境外投资的合规边界。 一、监管新政 密集新政共同指向一个问题:收紧个人境外投资的监管。但,并不是新政才开始禁止内地居民投资港股、美股等。从机构角度看:中国证券相关法律原本就禁止境外券商在中国内地展业。从投资者角度看:中国外汇管理相关法
三、行政复议受理 【修订概览】旧条例的五个条文(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形成了从“入口准入”(受理原则)→“审查标准”(受理条件正面列举)→“审查程序”(审查期限与补正)→“管辖协调”(共同管辖冲突规则)→“监督救济”(不予受理的上级监督纠正)的完整程序链条,功能定位在于为行政复议受理提供基本的程序操作规范。 新条例第三章仍以“行政复议受理”为章名,条文总数维持五个条文(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2026年5月, 上海某API中转站的经营者发帖, 称自己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37日后转为取保候审。其在公开声明中承认, 通过非法技术手段获取境外大模型API接口并转售国内用户, 目前已退赔退赃, 后续将面临罚金, 且“肯定是要判刑的”。 该事件并非孤例。消息发布后, 行业内部出现普遍担忧, “听说有人被带走”的询问在开发者社群中频繁出现, 部分运营者紧急停止服务, 亦有从业者主动退群。当第一批以A
引言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7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共五编、1242条的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施行。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法典为何而来?它整合了什么、创设了什么、改变了什么?对于执法部门和人员、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身处法典时代的
摘要:2026年4月27日至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对7家拟境外上市企业出具备案补充材料要求,覆盖电子制造、互联网服务、半导体、消费电子、新能源、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七大核心赛道,其中硬科技与医疗健康领域企业占比超70%。 本文立足本期监管反馈核心法律逻辑,梳理共性合规痛点,为拟境外上市企业及中介机构提供可落地的实务指引,助力规避实质性合规风险、高效推进备案进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