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员工先注册个体工商户,就能不算劳动关系吗?
平台经济兴起后,两种用工安排悄然流行:企业不直接招人,把业务“外包”给劳务公司;或让劳动者先注册个体工商户,再签一份合作协议或承包协议。纸面写着“平等民事主体”,实际干活的人却要上班打卡、按排班接单、请假走审批。 对于这两种常见的“包装”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躲避工伤、社保这方面的用工主体责任。早在人社部与最高法联合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3年6月)案例3、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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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兴起后,两种用工安排悄然流行:企业不直接招人,把业务“外包”给劳务公司;或让劳动者先注册个体工商户,再签一份合作协议或承包协议。纸面写着“平等民事主体”,实际干活的人却要上班打卡、按排班接单、请假走审批。 对于这两种常见的“包装”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躲避工伤、社保这方面的用工主体责任。早在人社部与最高法联合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3年6月)案例3、最高人民法院第42批指导性案
引言 建设工程领域分包、转包与“合作施工”模式普遍存在,其中合作施工因法律关系约定模糊、权责边界不清,极易引发纠纷。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件存在合伙人误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工程款的情形,导致诉讼主体不适格、诉求被驳回。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从法律定义、核心特征、司法认定及权利救济等维度,厘清“实际施工人”与“合伙人”的本质区别,提炼裁判规则,为实务提供参考。 一、基本案情 2023年3月,甲公司与开发商签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拟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合作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双方之间为民事合同关系。然而,这类的《合伙协议》、《合作协议》在实务中并不能完全达到用人单位的意图。 通常来说,这类协议的签订系双方自愿签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但对于合同性质的认定,需要着重根据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即合同双方所设立的权利义务来进行认定。 按照《民法典
前言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以下简称)进行了审议。2025年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本次是对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迄今已逾十九载的(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的一次重大修订,现行共十二章一百三十六条,本次共十六章二百一十六条,增加四章八十条,其中在第十一章增设了“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定”,共有六条(第一百七十八条
合川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合’你说法·小案大道理”栏目,讲述身边一件件“小案”,传递其中蕴含的深刻“道理”,让法治精神融入百姓生活,走进千家万户。 “合”你说法·小案大道理 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属资源回收诈骗案件,5名被告人通过在称重设备上安装作弊设备,操控称重重量显示,骗取被害单位财物,被判处刑罚。 案情回顾 2023年11月,陈某某与某电梯部件公司签订废料收购合同。后钢铁废料行情
引言 2026年3月,印度政府针对“3号通告(PN3)”进行了关键性修订。此举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优化接壤国家外商投资(FDI)审查机制的信号,为包括中国在内的投资者提供了重新评估印度市场的政策窗口。在错综复杂的准入限制与合规监管背景下,中国企业实现长期增长的关键,已由单纯的规模扩张转向深度的合规管理与属地化战略协同。 在本系列的前篇中,我们已就印度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框架与行业准入标准进行了系统梳理
01、清算僵局下的司法困境 合伙关系终止后,合伙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剩余财产如何分配”。然而,现实中大量个人合伙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或一方合伙人(通常是掌握财务资料和合伙财产的强势方)拒绝配合清算,导致双方无法自行完成合伙财产清算。弱势方合伙人诉至法院,却常遭遇“双方未经合伙清算”为由被驳回起诉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命运。 由此形成一个令人困惑的“死循环”:不清算,不能诉;不能诉,又无法清算。 那么,在合
引言 在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治理结构中,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始终是核心议题。GP作为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掌握着基金的投资决策权和日常管理权;LP作为资金的主要提供方,虽然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营,但其投资利益的实现高度依赖于GP的勤勉尽责。这种“管理权与出资权分离”的制度设计,在赋予GP充分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埋下了利益冲突的隐患。 近年来,随着私募基金行业规
一、引言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安全发展、数字中国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对企业的合规管理提出了常态化、系统化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市场对专业化、可落地的合规服务需求激增,对高质量的合规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 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律师群体为企业开展合规管理提供专业支撑。2021年12月司法部在中明确提出要组织、引导公司律师全面、深度参与企业合规管理各项工作。2023年6月,司法部、
2026年5月6日威海广泰(002111.SZ)发布关于免于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广泰投资,将合计5%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入家族信托控制的持股平台,交易总对价2.296亿元。 本案为2026年A股首例以"有限合伙+家族信托"双层架构实现上市公司股权置入家族信托的案例。本次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