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浪潮下的跨境家庭守护(一):人身监护与医疗决定的法律安排
一、跨境分居家庭的核心困境 截至2025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家庭国际化程度的提升,父母在国内、子女在境外的跨境分居家庭日益增多。子女虽为法定赡养义务人,却因地理距离而陷入“远距难以有效介入”的困境——法律上的义务并未因距离而减免,但现实中的照护却因距离而难以落实。 实务中,我们频繁遇到这类困扰:父母在国内突发疾病,海外子女无法及时赶回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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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境分居家庭的核心困境 截至2025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家庭国际化程度的提升,父母在国内、子女在境外的跨境分居家庭日益增多。子女虽为法定赡养义务人,却因地理距离而陷入“远距难以有效介入”的困境——法律上的义务并未因距离而减免,但现实中的照护却因距离而难以落实。 实务中,我们频繁遇到这类困扰:父母在国内突发疾病,海外子女无法及时赶回签署
从校园管理到网络空间,从消费安全到人格权益,从家庭监护到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贯穿生活方方面面。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厘清权利边界、提供维权指引,文康律师事务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小组聚焦日常高频法律问题,特邀资深律师开展专题解读,推出2026年 “六一”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系列普法文章。 文章将围绕 AI 侵权、个人信息泄露、校园管理、消费纠纷、网络霸凌、监护权争议等话题,以专业视角释法明理、明晰规
在家事争议中,有一种困境比“没有权利”更让人无力——明明有权利,却用不了。 一对夫妻分居,父亲趁母亲上班把孩子从幼儿园接走,换了城市,断了联系。母亲报警,民警说“家庭纠纷,建议走法院”;母亲起诉,却发现法律只确认了双方都有监护权,却没说清一方带走孩子时另一方的权利怎么保障。她有权利,但没有抓手。 这不是个案。广州荔湾区法院对5142件离婚纠纷的统计显示,其中933件涉及抚养权争议,超过八成存在一方
引言 随着中国第一代企业家群体步入高龄,人口老龄化与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需求的叠加,构成了一个日益严峻的社会与法律议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超过2.9亿,占总人口的21.1%。与此同时,阿尔茨海默病等认知功能障碍疾病的发病率亦随之逐年攀升,给无数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这一宏观背景,使得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领袖(以下简称“家族领袖”)面临着非自愿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本期“办案心法”栏目“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特别专题,邀请上海法院审判业务骨干、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李彦为我们讲解抚养费案件的审理思路及要点分析。 抚养费案件是民事审判中最为常见的家事纠纷之一。此类案件虽然适用的法律条文相对明确,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及人身关系、情感纠葛、经济变动等多元因素,实务操作往往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本文旨在结合审判一线实务,紧扣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也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重要且深远的影响。宁夏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背后存在家庭教育缺位、错位等问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做深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小切口”,切实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宁夏高院从全区法院办理的案件中筛选出一批通过司法赋能家庭教育以及紧密围绕家庭成员
摘要: 意定监护制度作为确立的重要制度,是成年人意思自治原则在监护领域的深刻体现,也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法律工具。然而,由于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实施细则缺位,意定监护在实务操作层面仍面临诸多困境。 本文以家事律师的执业视角为出发点,系统梳理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渊源、构成要件与核心效力规则,结合天津市公证机构的典型案例、司法裁判实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深入剖析意定监护制度的实务操
笔者近期接到不少客户的咨询,都提到同一个问题: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未离婚,未直接照顾孩子的一方,到底要不要支付抚养费? 这是不少分居家庭都会遇到的困惑。有人觉得“双方没离婚,财产还是共同的,谈抚养费没必要”,也有照顾孩子的一方因对方拒不承担抚养责任,需要独自背负孩子的生活、教育开销倍感委屈。 今天笔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与大家谈谈夫妻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的那些事。 结论:事实上,从法律角度而言
近日,法治题材剧《家事法庭》在各大平台热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剧中以真实家事纠纷为蓝本,其中“姚老先生监护权之争”一案,令无数观众扼腕叹息:病重意识模糊的老人,被亲生女儿、弟弟与黄昏恋老伴为争夺监护权而对簿公堂,甚至被强行带上法庭,最终绝望拔管离世。 这起案件撕开了监护权纠纷中最残酷的一面——当亲情掺杂利益算计,老人的人身权利与生命尊严何以保障?作为德恒西高新家族办公室,我们借这一案例,与您探讨监
1、案情 陈某某和李某是未成年人陈某的父母,三人按份共有案涉房产,其中,陈某的房产份额由其祖父母出资,祖父母表示相关出资系对陈某的赠与。陈某某和李某向刘某借款90万元,并向刘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将该笔借款用于陈某的教育事宜,用案涉房产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后陈某某和李某将该笔借款用于企业经营。因陈某某和李某未按期还款,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某和李某返还借款本息并行使抵押权。陈某以其对父母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