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和继承 - iCourt法律实务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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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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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文章

离婚约定共同还款又反悔怎么办?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 家事纠纷往往夹杂着感情纠葛与现实经济矛盾 面对离婚后财产、债务的履行争议 并非一定要对簿公堂 近日 温江法院诉前委派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司法确认 柔性化解家事财产债务纠纷 为当事人省时、省费 也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离婚协议约定明确,一方却未履行 钟某与苏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24年于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双方各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份额,能否指定由特定人继承?

在处理遗产继承过程中,许多继承人出于家庭情感或特定安排,希望在放弃自己继承份额的同时,将这部分遗产“指定”给自己属意的其他人。然而,放弃继承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其根本法律后果是继承人退出遗产分配,而非将份额转让给特定人。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后,又要求将相应遗产份额转由特定人继承,该要求并不发生法律效力,放弃的遗产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由其余继承人依法分配。“附条件”放弃继承易引发家庭纠纷,

老龄化浪潮下的跨境家庭守护(三):遗嘱、保单与保险金信托——从“身后怎么分”到“钱怎么安全给”

引言 前两篇分别谈了意定监护和不动产信托在跨境分居家庭中的适用,本篇换一个常见情形:父母在国内,子女在境外,父母百年之后,财产怎么按自己的意愿分给子女,子女又能不能顺顺当当、及时拿到。要实现这两个目标,最基础的工具就是遗嘱和保单——遗嘱管“给谁”,保单管“高效给付”。这些年兴起的遗嘱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又把遗嘱的意思表达、保单的高效给付和信托的长期管理串联在一起,本文将从三类工具各自的作用、跨境使用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夫妻公司的分割争议与保全救济(上)

夫妻双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夫妻公司是民商事实践中的常见形态,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往往涉及夫妻公司的财产分割问题,部分案件中当事人还会在分割请求之外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根据《民法典》及(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10条1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对象为公司股权。 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是能否将夫妻公司的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与分割。该问题属于家事法与公司法交叉领域,涉及“

继承纠纷与所有权纠纷案由之争?最高法案例解析

遗产继承制度,是我国最主要的财富传承制度。现实生活中,存在长期未分割的遗产(不动产),因我国:“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及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之规定,当继承权被侵害时,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通过诉讼主张继承分割遗产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又因我国:“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

老龄化浪潮下的跨境家庭守护(一):人身监护与医疗决定的法律安排

一、跨境分居家庭的核心困境 截至2025年末,60岁及以上人口突破3.23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23%。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家庭国际化程度的提升,父母在国内、子女在境外的跨境分居家庭日益增多。子女虽为法定赡养义务人,却因地理距离而陷入“远距难以有效介入”的困境——法律上的义务并未因距离而减免,但现实中的照护却因距离而难以落实。 实务中,我们频繁遇到这类困扰:父母在国内突发疾病,海外子女无法及时赶回签署

协作式实践:家事争议解决的另一种可能

一 当事人需要的,不只是诉讼与调解之间的选择 作为家事律师,我们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当事人:他们不想打官司,不想把家庭隐私摊在法庭上,不想让孩子在父母对簿公堂中受到二次伤害。他们想要的是一种体面的、可控的方式来解决纷争。然而,现有的选项并不令人满意。 国内的婚姻家事调解主要由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主导,律师的角色更多是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后果、协助评估调解方案,但协商过程本身由

夫妻一方婚前的借款,结婚后配偶需承担还款义务吗?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小王(化名)因生意经营需要资金为由向崔海(化名)提出借款,崔海分多笔向小王转账共计40万元。后双方于2024年2月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40万元,月息1%,借款期限2个月,自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签订协议后,小王偿还了45500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还,崔海将小王及其配偶小高(化名)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

人寿保险在婚姻家事中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法律边界

引言 企业家在婚姻变数面前的焦虑,往往不亚于商战中面对的风险。“怎么保住我的公司?”“父母的资产会不会被分走?”这些问题的背后,是同一个核心需求——财产隔离。 实务中常被提及的隔离工具主要包括: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约定、家族信托、公司股权架构、人寿保险。每一种工具都承载着“隔离”的承诺,但每一种工具也都有其法律上的脆弱之处。其中,人寿保险是被严重低估的隔离工具——它的隔离逻辑与其他工具根本不同:

离婚协议中子女请求权的裁判经验

父母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给予子女财产约定不断增多,尤其是当夫妻双方对某一夫妻共同财产达不成分割意见时,将该财产给予子女,成为一个比较普遍的折中办法。但是,当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给予子女时,子女是否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请求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 一、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