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用工场景下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争议高发项目。随着社会劳动力形态日趋多元,劳务就业场景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全日制劳动关系。大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仍持续务工,在校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愈发普遍,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发生竞合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那么,这些场景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能否获赔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劳动者 确有误工损失可主张 崔先生驾车追尾骑行三轮车的王女士,交管部门认定崔先生全责。事故致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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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误工费是争议高发项目。随着社会劳动力形态日趋多元,劳务就业场景早已不再局限于传统全日制劳动关系。大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仍持续务工,在校大学生参与实习实践愈发普遍,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发生竞合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那么,这些场景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能否获赔误工费? 已达退休年龄劳动者 确有误工损失可主张 崔先生驾车追尾骑行三轮车的王女士,交管部门认定崔先生全责。事故致王女士
不少车主都有这样的固有认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自己无责,就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然而,司法实践并非一概如此。襄阳中院本期《庭畔说法》,通过一则生效判决,提醒广大车主:交强险属于法定强制保险,车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即便在事故中无责,仍需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某日14时58分许,覃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熊某龙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覃某车辆乘车人李某梅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覃某
2026年6月30日,(以下简称《道交司法解释二》)正式实施。 该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开门杀”事故中乘车人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且乘车人责任由机动车一方的保险公司承担。同时规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乘车人追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未对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追偿是否支持予以明确,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为方便读者理解,引用原条文内容: 条文第一款“机动车乘车人开
2026年6月29日,四川省第五届律师“十佳代理词”“十佳辩护词”发布会在成都召开,并现场公布了获奖名单。本届评选共征集代理词202篇、辩护词67篇,其中代理词数量创历届新高。经过多轮严谨评审与层层遴选,最终评选出“十佳代理词”10篇及提名10篇、“十佳辩护词”10篇及提名10篇。 我所徐飞律师、李润声律师撰写的《甲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词》入选“十佳辩护词”。 现特别推送文书,
法条原文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六条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并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条文解析 本条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侵权人,只要能够举证证明其因交通事故遭受了实际的误工损失,就享有主张误工费赔偿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驳回该项请求。 本条以实际误工损失为核心判断标准,否定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当然丧失误工
法条原文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五条起重、升降等工程专项作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主张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机动车作业时非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主张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主张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
法条原文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四条机动车在驾驶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是尚未被注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主张承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仅以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 条文解析 本条旨在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但尚未被注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的保险责任认定问题。根据本条,驾驶证超过
法条原文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三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对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被侵权人起诉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机动车使用人主张减轻自身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被侵权人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为由,主张机动车使用人构成前款规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综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并不以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发生物理接触为必要条件。交通参与者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过错行为,且该行为与受害人损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的,即使没有发生物理接触,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文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最新入库案例三则,为读者带来启示。 案例一 陶某华诉张某平、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入库编号:2026-07-2
法条原文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二条机动车乘车人开车门致他人损害,被侵权人一并起诉乘车人、驾驶人以及承保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主张乘车人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的规定,请求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