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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研究

数据产权保护——从事后救济转向事前登记的确权探索——兼评《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数据二十条”)建立了我国“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基调,并提出“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2026年4月,国家数据局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工作指引》”)迈出了数据产权制度落地实施的关键一步,旨在构建起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近年来,数据确权以及产权登记工作在各地试点逐步启动。但现行国家立法

股东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的责任承担

引言 司法实践中,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相关责任的,通常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4条: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而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后,又将该瑕疵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是否需承担责任,

商业秘密风险防范制度建设——再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2026年2月24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并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细化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 吸收借鉴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然而, 《规定》的价值并不止步于执法层面——它所确立的认定标准、侵权行为类型与保护措施要求, 更是企业建立内部商业秘密风险防范体系的重

从张雪机车“新手禁售令”看商家经营自主权与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平衡——兼谈摩托车驾照分级管理规则

引言 近日,国内摩托车制造商张雪机车在世界超级摩托车锦标赛(WSBK)的成绩令人瞩目,其比赛同款量产车型820RR随之成为市场焦点,预售订单激增。同时备受争议的是,张雪机车在820RR车型预定海报中的购买须知明确指出:“因820RR车系动力过猛,新手无法驾驭,为了安全起见,摩托车驾龄不满一年者禁止购买该车。如发现驾龄不满一年的用户在商家购得此车,可向工厂举报,经核实后奖励用户5000元。” 据悉,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之涉农案由系列详解——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下)

前言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了 《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对民事案件案由做了最新的修改。其中有部分案由与农业农村关系十分密切,可以称为“涉农案由”。鉴于篇幅所限,对本案由的解读分为上下两篇。在上篇中分享了“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案件的原告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的被告”等问题(点击链接查看上篇),本篇继续探讨与本案由相

夫妻公司不应认定为一人公司,亦不适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前言 对于夫妻公司是否可以认定为一人公司,进而适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理论、实务上对该问题存在认识分歧,肯定说认为符合一定情形下可以认定为一人公司;否定说认为严格把控 《公司法》 对一人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宜扩大一人公司制度的适用范围。大趋势认为对于肯定说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立法思路是逐步认可否定说的观点。分析如下,以供大家参考、了解。 01、夫妻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的理由分析 (1)有限公司设

欧盟委员会通过关于欧盟范围内年龄验证框架的建议

2026年4月29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建立欧盟范围内统一的年龄验证技术框架的建议。该建议旨在确保所有欧盟公民在2026年12月31日前能够使用符合最高隐私和数据保护标准的保护个人隐私的数字年龄证明技术。 该建议针对哪些内容? 欧盟委员会强调,在整个欧盟范围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通过安全且能保护隐私的方式证明年龄都变得愈发重要。这包括限制未成年人接触有害内容,如色情和赌博内容,以及实施针对

缔约过失责任在保险合同中的运用——保险责任不成立时的索赔路径探析

保险合同作为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公司在缔约过程中占据专业与信息主导地位,投保人常因险种认知偏差、条款理解不足等原因,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遭遇保险责任不成立的拒赔情形。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适用,为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有效但保险责任无法主张时,提供了重要的权利救济路径。上海某运输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上海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的两起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清晰展现了该制度在保险领域的适用逻辑与实践价值,

担保人能剥离担保吗?为何被骗,还要担责?——从一则最高法案例看银行无过错时的担保责任

在商业往来中,企业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十分常见。然而,一旦借款人陷入欺诈甚至犯罪,担保人往往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试图以“被欺骗”为由主张担保合同无效或免除担保责任。这样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再审案件中给出了清晰的答案:关键在于债权人(银行)是否存在过错或恶意。 一、案情简介 甲公司(担保人)与乙银行(贷款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名下在建工程为丙公司(借款人)

港股IPO中的“基石投资者”与“锚定投资者”的解读(一)

一、前言 在全球资本市场中,港股IPO市场以其独特的国际化定位、灵活的发行机制和多元的投资者机构,成为中国内地企业走向全球的重要融资平台。其中,基石投资者(Cornerstone Investor)和锚定投资者(Anchor Investor)是港股IPO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份额通常可占到90%左右。 虽然在港股IPO投资市场中,基石投资与锚定投资者被经常提及,但两者从法律地位、配售确定性以及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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