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的司法认定标准与程序
摘要:串通招投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极易诱发利益输送与权力腐败。我国以招投标、政府采购系列法律法规搭建起串通招投标规制体系。本文区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相互串通两种违法形态,结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推定规则,梳理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具体表现及合理豁免情形,细化司法分层认定标准与举证规则,明晰“评标委员会前置审查—行政监管认定—司法终局裁判”的法定处理流程。同
汇聚法律实务研究、律所期刊、律协期刊等优质法律内容,为法律人提供专业的实务指南与知识服务。
摘要:串通招投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极易诱发利益输送与权力腐败。我国以招投标、政府采购系列法律法规搭建起串通招投标规制体系。本文区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相互串通两种违法形态,结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推定规则,梳理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具体表现及合理豁免情形,细化司法分层认定标准与举证规则,明晰“评标委员会前置审查—行政监管认定—司法终局裁判”的法定处理流程。同
编者按:当前,我国经济犯罪治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国企业犯罪研究报告(2025年度)》显示:涉企刑事犯罪数量近三年来逐年攀升,其中民营企业犯罪占比超过94%。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与商业模式创新,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税收征管等各类经济犯罪呈现出传统与新型交叉融合的特征,企业及从业者面临的刑事风险已不容忽视。 202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严重经济犯
摘要: 本文立足中国现行有效的国资监管法规与商务部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了中国中央企业在境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工程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面临的六大核心法律风险——对外连带责任风险、串通投标与商业贿赂等合规风险、内部权责划分不清风险、退出与解散机制缺失风险、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风险以及东道国法律政策突变风险。文章在国资委第46号令"违规终身追责"、穿透式全级次监管以及商务部《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202
先看一个真实案例。 2025年,上海青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破产衍生诉讼。债权人要求追责公司的前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监事,理由是因他们怠于履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 审理中,法院查明:这位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从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商登记的任职文件系他人代为签署;而监事也已在此前通过书面方式明确表达了辞任意愿。 法院最终的结论是:追究董监高个人责任,必须严格遵循“权责对等”
广告引证内容:是指在广告中引用广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成、制作,并且与广告主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有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内容。 法律评级机构给律师、律所作出的荣誉评级,属于广告引证内容。 上图: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借助第三方评级,引证广告官宣自己是“深圳:第一等律所”! 下图:2026年6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
引言 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人员、资金的跨境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在不同地区工作、学习、生活。就拿内地与香港来说,随着两地交流合作的日益紧密,不少人既拥有内地身份,有内地户籍,在内地工作,缴纳社会保险,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又获得了香港身份,在香港公司任职,缴纳薪俸税和强积金。同时由于家人、孩子在港读书等原因,经常往返内地与香港两地。这种生活模式也带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双重税务居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深度普及,网络暴力行为呈现出高频、隐蔽、扩散性强等特点,其中“网上开盒(即非法披露个人信息)”、恶意辱骂、造谣诽谤等现象屡禁不止。这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更在诸多案件中诱发被害人自残、自杀等极端后果。网络暴力的匿名性与群体参与性,使得侮辱行为的危害性被成倍放大。 如何在不扩大刑事责任范围的前提下,准确认定侮辱行为与自杀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
引言:双重背景下的商业地产“清退潮”与维稳大考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发展模式已悄然从“增量扩张”全面迈入“存量焕新”的新阶段。在这一宏大背景下,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效推进,使得大量位于核心地段的老旧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如传统服装城、汽配城、电子大卖场等)面临整体清退与功能升级的必然命运。 当前的大型商业物业清退往往交织着两重复杂的背景:其一,是城市发展与行
一、美国原产地预裁定的概念 1. 美国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Country of Origin)是指货物或商品的生产、制造或获得实质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国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1]美国的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 ROO)是用来确定进口产品原产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主要划分为两大类别,即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自由贸易协定(F
在民商事诉讼实务中,地域管辖是案件立案、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核心环节,而合同履行地作为合同纠纷特殊地域管辖的核心连接点,因实体法与程序法认定标准差异、合同类型多元化、履行状态不同等因素,成为司法实践中争议频发的难点。很多当事人及法务从业者常会产生疑问:为何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何种情形下必须适用这一规则?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 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摘要:串通招投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极易诱发利益输送与权力腐败。我国以招投标、政府采购系列法律法规搭建起串通招投标规制体系。本文区分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人相互串通两种违法形态,结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推定规则,梳理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具体表现及合理豁免情形,细化司法分层认定标准与举证规则,明晰“评标委员会前置审查—行政监管认定—司法终局裁判”的法定处理流程。同时本文立足司法实践难点,分别向招标人、投标人提出合规风控举措,列明串标对应的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责任,助力统一裁判尺度、指引市场主体规范参与招投标活动。 关键词:串通招投标;司法认定;法律规制 招
编者按:当前,我国经济犯罪治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国企业犯罪研究报告(2025年度)》显示:涉企刑事犯罪数量近三年来逐年攀升,其中民营企业犯罪占比超过94%。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与商业模式创新,职务侵占、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税收征管等各类经济犯罪呈现出传统与新型交叉融合的特征,企业及从业者面临的刑事风险已不容忽视。 202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严惩严重经济犯罪”。在此背景下,企业及高管的刑事风险防控需求已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延伸,相关法律问题呈现出专业化、多领域交叉复合的特点。德和衡律师紧扣实务需求,聚焦四类高发罪名,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判例,持续深化
摘要: 本文立足中国现行有效的国资监管法规与商务部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了中国中央企业在境外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工程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中面临的六大核心法律风险——对外连带责任风险、串通投标与商业贿赂等合规风险、内部权责划分不清风险、退出与解散机制缺失风险、知识产权与数据合规风险以及东道国法律政策突变风险。文章在国资委第46号令"违规终身追责"、穿透式全级次监管以及商务部《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2025)》合规审查前置等制度背景下,逐一对应法规依据,提出了可直接落地写入合同的精细化条款设计策略,并以表格形式归纳了中国法下联合体协议的八项法定必备条款清单,旨在为涉外律师及央企法务起草、审查境外联合体
先看一个真实案例。 2025年,上海青浦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破产衍生诉讼。债权人要求追责公司的前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监事,理由是因他们怠于履职,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赔偿。 审理中,法院查明:这位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从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商登记的任职文件系他人代为签署;而监事也已在此前通过书面方式明确表达了辞任意愿。 法院最终的结论是:追究董监高个人责任,必须严格遵循“权责对等”原则——不能只看工商登记写了谁,还要审查他是否真正行使过管理权、参与过决策、从中获过益。基于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个结果,对许多顶着“挂名”头衔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宽慰。但它同时揭示了
广告引证内容:是指在广告中引用广告主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成、制作,并且与广告主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有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内容。 法律评级机构给律师、律所作出的荣誉评级,属于广告引证内容。 上图: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律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借助第三方评级,引证广告官宣自己是“深圳:第一等律所”! 下图:2026年6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其中第十三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引证广告中使用“最高级”“最佳”,或者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用语进行宣传的,不属于《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第六条第六项规
引言 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人员、资金的跨境流动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在不同地区工作、学习、生活。就拿内地与香港来说,随着两地交流合作的日益紧密,不少人既拥有内地身份,有内地户籍,在内地工作,缴纳社会保险,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又获得了香港身份,在香港公司任职,缴纳薪俸税和强积金。同时由于家人、孩子在港读书等原因,经常往返内地与香港两地。这种生活模式也带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双重税务居民身份。当一个人同时被两个地区认定为税收居民时,就可能面临重复征税的困境,这不仅加重了个人的经济负担,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税务问题,给个人的财务规划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而“加比规则”的出现,正是为了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深度普及,网络暴力行为呈现出高频、隐蔽、扩散性强等特点,其中“网上开盒(即非法披露个人信息)”、恶意辱骂、造谣诽谤等现象屡禁不止。这类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更在诸多案件中诱发被害人自残、自杀等极端后果。网络暴力的匿名性与群体参与性,使得侮辱行为的危害性被成倍放大。 如何在不扩大刑事责任范围的前提下,准确认定侮辱行为与自杀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尝试探讨这一问题,以期为司法适用提供参考。 一、概述 (一)侮辱罪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
引言:双重背景下的商业地产“清退潮”与维稳大考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发展模式已悄然从“增量扩张”全面迈入“存量焕新”的新阶段。在这一宏大背景下,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效推进,使得大量位于核心地段的老旧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如传统服装城、汽配城、电子大卖场等)面临整体清退与功能升级的必然命运。 当前的大型商业物业清退往往交织着两重复杂的背景:其一,是城市发展与行政指令的驱动。政府因片区规划调整、公共利益需要,对原土地及上盖物进行收储或征收,直接触发了产权人对既有物业的限期清退义务;其二,是经济周期叠加商业模式迭代的冲击。部分大型物业的原承租方(通常为统租的“
一、美国原产地预裁定的概念 1. 美国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Country of Origin)是指货物或商品的生产、制造或获得实质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成员国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1]美国的原产地规则(Rule of Origin, ROO)是用来确定进口产品原产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主要划分为两大类别,即非优惠原产地规则和自由贸易协定(FT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规则。 (1)优惠原产地规则(Preferential Rules of Origin) 优惠原产地规则(Preferential Rules of Origin)是指FTA中用
在民商事诉讼实务中,地域管辖是案件立案、管辖权异议审查的核心环节,而合同履行地作为合同纠纷特殊地域管辖的核心连接点,因实体法与程序法认定标准差异、合同类型多元化、履行状态不同等因素,成为司法实践中争议频发的难点。很多当事人及法务从业者常会产生疑问:为何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何种情形下必须适用这一规则?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 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22 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 修正)及最高人民法院历年生效裁判文书、主流司法观点,本文系统梳理民事诉讼
一、行业规范更新 1、中国人民银行就 《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 2026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关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意见反馈截止至2026年7月5日。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焦存贷款利率管理,修改规章名称;删除非存贷款利率类型及相应管理职责。 二、明确央行与金融机构职责,确认存贷款利率行政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利率自律机制作用,新增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工作的职责。 三、整合各类型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对个人存款、单位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大额存单、公积金存款、准备金存款、各类贷款、
1、美国联邦法院出现AI左右互搏,双方律师被取消代理资格 据美国密西西比北区联邦法院近日作出的制裁令,一起原本普通的律师费合同纠纷,因原被告双方律师均提交含有AI幻觉判例的法律文件,演变为人工智能左右互搏的闹剧。法院最终取消四名律师继续代理本案的资格。 本案为Tom Withers, III v. City of Aberdeen,案件为律师Tom Withers与密西西比州Aberdeen市关于法律费用的合同争议。法官Sharion Aycock在审查双方提交的简易判决及律师费文件时发现,多处引用的判例无法检索,随后要求双方律师说明原因。 法院查明,虚假判例出现在被告Aberdeen市提交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旨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当前网络新兴产业兴盛,商业秘密作为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要素,对其保护重视度不断提升。 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关于玩家对游戏软件包非法“解包”并对外披露保密内容的涉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依法明确了游戏用户正常使用、信息交流与经营者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边界。 基本案情 原告甲公司是某游戏开发商、运营商。被告陈某通过解包手段获取游戏未公开的49个新车情报视频、21个新地图情报视频、132个活动情报视频、57个新车大招情报视频和32个其他情报视频。甲公司主张上述视频
引言 在全球化资产配置的浪潮下,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办公室及机构投资者的目光日益投向海外市场,寻求多元化的投资机会与风险分散策略。美元基金,作为跨境投资的核心载体,凭借其成熟的运作模式、灵活的退出机制以及对接全球优质资产的能力,成为中国资本进行国际布局的首选工具。然而,美元基金的成功运作不仅取决于其投资策略的精准,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其法律架构的顶层设计。一个精心设计的离岸架构,是保障基金高效、合规、税务优化的基石,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信心、资金的募集效率以及最终的投资回报。 在众多离岸金融中心中,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本期我们来看看“二线口岸”如何“管住”的制度建设。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启动,海南岛由此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国务院批准在海南设立10个“二线口岸”,包括海口港、洋浦港、八所港、三亚港、清澜港、海口新海港、海口南港和海口美兰机场、三亚凤凰机场、琼海博鳌机场,构成海南与内地之间货物、物品、人员、运输工具进出流通的法定通道。同年7月30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管理服务条例(试行)》 ,并于2025年12月18日正式施行,明确了“二线口岸”的法律地位、监管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