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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研究

中国企业越南业务从“生产基地”向“资本平台”的升级路径

摘要:据越南官方媒体Vietstock于2026年6月11日报道,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副主席Bùi Hoàng Hải在Vietnam Investment Forum 2026-Summer Summit上表示,越南监管层将继续推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国有资本退出与上市工作相结合,并鼓励规模较大、发展水平较高、公司治理能力较强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更值得关注的是,越南已就允许大型外商投资企业(FDI

应对债务人逃废债行为的破解之法(二)— 债权人代位权之诉

引言 债权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经过强制执行后,发现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发生时,就已经将财产全部转移。为了帮助债权人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前文推出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本文和后续文章陆续介绍其他应对债务人逃废债行为的破解之法,包括债权人代位权之诉、股东出资之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以及申请司法拘留和刑事控告。 裁判规则一:同一案件中,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撤销权和代位权 【案例文

深圳市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与深圳市某发展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以案为鉴,专业致远。中银律师事务所2025-2026年度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已公布。优秀案例系列分享致力于将鲜活的实战经验萃取为可传承、可复用的知识资产,深化总分所协同联动,以精品案例驱动法律服务产品创新,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中银力量。 中银2025-2026年优秀案例分享 深圳市某建设集团股份公司与深圳市某发展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基本信息 主办律师:总所王玥美律师 涉及领域:诉讼业务-房地产

票据追索权诉讼争议深度分析系列第二期:电子商业汇票线上追索与线下诉讼追索的效力之争

随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的全面推广,票据流转已实现全流程线上化。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规定,电子商业汇票的追索"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实务中,大量持票人在系统内提示付款被拒付后,未在ECDS中发起线上追索,而是直接以发函、提起诉讼等线下方式主张权利。被追索的前手则常以"未经线上追索,线下追索无效"为由提出抗辩。线上追索与线下追索的效力边界究竟何在,已成为票据追索权

最高检捕诉质效标准出台,刑辩办案思路优化梳理

202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 《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 ,共38条)与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 《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 ,共40条)。两项标准立足“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明确了检察办案合格、质效不高、不合格三级评价体系,细化逮捕、不捕、起诉、不诉的法定边界与实操细则,不仅规范了检察机关司法履职,更直接

新规下商品房消费者居住权保护的扩张与限制

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与司法实践的不断演进,使得商品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纠纷成为民事执行领域的核心矛盾焦点。 长期以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确立的“唯一住房”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基本居住权的同时,也因机械僵化的形式化审查模式,难以应对“改善型购房”“多成员家庭居住”等复杂现实场景。 2025年7月24日起施行的 《最

私募证券基金合规运营(募集篇)—投资者适当性以及代销机构管理实务观察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私募基金募集合规的核心底线, 也是监管检查、纠纷争议的高频重点领域。尤其在监管核查日趋精细化、行业合规标准持续收紧的背景下, 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精准落地适当性合规要求、规避实操风险, 已成为行业重点关注的合规议题。 从实践来看, 围绕直销投资者, 行业在合格投资者证明材料认定、专业投资者投资经历核验、适当性材料复用及风险测评有效期限等关键环节缺乏统一操作细则, 执行口径存在差异。

给付型不当得利“无合法根据”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研究——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的引申思考

一、引言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延续并完善了传统不当得利制度规则,明确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正式确立了不当得利的四大构成要件:一方获利、一方受损、损益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无合法根据。四大要件中,“无合法根据”是不当得利请求权成立的核心与关键,也是司法认定的最大难点。相较于获利、受损、因果关系三类积极事实,“无合法根据”长期被司法实践片面认定为消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6年修订版vs.2019年版—主要变化条款对照表

对照基准:2019年第四次修正版(73条)与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版(87条,2027年1月1日施行)。本表仅列实质性与结构性变化要点,措辞性微调不一一罗列;条文序号以新版为准、括注旧版对应条。 事项/条款 2019年版(旧) 2026修订版(新) 立法变化目的解读 一、体例结构与施行 整体框架 8章73条;属第四次「修正」(局部修改)。 9章87条;为整体「

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二)法条分析|第六条 超龄退休人员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研究

法条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以下简称为《解释》(二)] 第六条被侵权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产生误工损失并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条文解析 本条明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侵权人,只要能够举证证明其因交通事故遭受了实际的误工损失,就享有主张误工费赔偿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由驳回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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